# 17歲少女當雛妓 與友勒索嫖客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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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1-18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長得像鄰家少女的17歲女生當雛妓，為嫖客提供手淫和口交服務後，與一名好姐妹聯合勒索嫖客，威脅要報警揭發他嫖雛妓，成功向嫖客要了5萬元保密費。

被告是18歲的少女，案發時17歲，她面對一項勒索和一項欺騙控狀。

案情顯示，一名34歲的新加坡男子在去年2月中通過Telegram認識一名龜公，經後者介紹，於同月26日以600元的價錢，讓被告為他提供手淫和口交等性服務。

去年3月2日，被告與男子再次見面，被告以350元的價錢，為被告手淫和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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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通過龜公的介紹，和男子進行性交易。（檔案示意圖） 

同月6日，男子開價400元要被告陪他看電影。被告同意，並將兩人之間的交易告知一名17歲的女性好友。被告與好友後來共謀，決定勒索男子。

被告當晚約男子在蔡厝港環路第343A座的多層停車場見面。男子赴約後，看見被告與好友在那裡等他。好友告知男子，說被告未滿18歲，指他嫖雛妓，要報警舉報他。男子嘗試逃跑，但被被告好友攔阻。

被告好友向男子要保密費，男子原本提議給2000至5000元，但好友稱自己有10萬元的債務要還，雙方於是討價還價，男子最終將5萬元匯進被告戶頭。

警方之後針對嫖雛妓一事對男子進行調查，男子才透露自己遭勒索。

被告昨天認罪，庭上揭露被告有嗜毒案底。法官令控方準備報告，看被告是否適合接受緩刑監視或進入青年改造所，案展下個月6日下判。

被告的好友面對4項包括欺騙及勒索的控狀，她將在下個月22日認罪。

男子則面對兩項與未成年少女進行性交易的控狀，案件定在下個月1日進行審前會議。

落網後稱錢已花光 

被告將勒索到的錢拿去買名牌包和蘋果手機等，落網後稱錢已花光。

在錢到手後，被告將2萬3850元轉帳給朋友，剩餘的款項則拿去揮霍，包括買了一個價值3950元的路易威登（LV）包包，以及一台1599元的蘋果手機。

被告後來反悔，要把給朋友的錢要回來。不過朋友當時已把部分的錢花掉，最後只將1萬8000元還給被告。

被告被捕後，稱錢已花光，無法賠償男子損失。

被告除了勒索，也與同一名好友共謀騙另一名嫖客500元，在收了錢後沒有提供性服務。

一名26歲男子在去年4月1日凌晨4時，通過Telegram聯絡被告好友，雙方同意以500元的價錢進行性交易。

男子將500元匯到好友銀行戶頭裡，與後者在武吉班讓一帶柏提路第166座組屋見面。不過被告這時出現，稱是好友的姐妹，拉著她回家。

兩人平分這筆500元，好友沒有為男子提供任何性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