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召車司機重傷德士司機右眼 監2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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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7-12
Source: 獅城新聞

![電召車司機重傷德士司機右眼 監21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7/17476885.avif?0)





被告林柱培。（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切換車道釀擦撞車禍，42歲電召車司機與62歲德士司機發生衝突，德士司機右眼被打了一拳，要求救但手機出問題無法報警，最後傷重住院一個星期。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林柱培（42歲，譯音）面對兩項包括蓄意傷人導致重傷和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罪名，他承認其中一項，被判坐牢21個月。

被告案發時是駕駛寶馬的電召車司機，受害者則是一名62歲的德士司機。

案情揭露，2021年2月1日晚上10時左右，兩人都在惹蘭勿剎往明古連街道的路段行駛。

受害者在第二車道開德士，被告從第三車道切入第二車道，超越受害者的德士。

受害者隨即轉向第一車道，以避免發生車禍。由於第一車道是右轉車道，受害者想繼續往明古連街直行，因此之後再切回第二車道。

不料，受害者的德士駛入第二車道時，與後方被告的電召車發生擦撞。兩輛車在臨近森林商業中心的梧槽干拿路（Rochor Canal Road）和梧槽路交界處停下。

受害者下車，發現寶馬車頭撞到了德士的左後保險槓，兩輛車都留下些許劃痕。受害者拍下兩輛車的照片時，被告不斷對著受害者爆粗口。受害者不理睬走回德士，被告緊隨其後，繼續開罵。

受害者以同一句髒話回應被告，隨後進入德士，卻在即將關上車門時，突然右眼被一拳襲擊。他連忙用手遮住右眼，才發現眼鏡已經不見，只剩破碎的鏡片掉落在掌心。

他下車後，看到被告和女乘客回到寶馬，驅車離開。

受害者試圖通過手機撥電報警，但無法撥通電話，只好開德士前往梧槽鄰里警局報案，隨後被送往陳篤生醫院。他因眼部傷勢而住院一個星期。

被告於今年1月23日落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