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助非法賭博團伙洗錢  印尼男獅城碼頭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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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2-2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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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事務局介入調查後，發現涉案男子涉及柬埔寨西哈努克市的非法網絡賭博廣告業務。（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涉嫌攜帶巨款入境新加坡未申報，還協助非法賭博團伙洗錢，35歲印尼籍男子被捕。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昨日發文告說，駐守在丹那美拉渡輪碼頭的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於2月17日，截查到涉案男子攜帶2萬美元現金入境，但未事先申報。

新加坡商業事務局介入調查後，發現男子涉及柬埔寨西哈努克市的非法網絡賭博廣告業務。

2022年至2025年，他被指與團伙合作，在社交媒體上製作和散布非法賭博網站的廣告，吸引印尼受害者。

新加坡警方指出，男子入境獅城前，在印尼廖內省北乾巴魯收到3億2600印尼盾（約8 萬1076令吉）的廣告報酬，再兌換成2萬美元。

他有意將這筆錢運到柬埔寨，為非法賭博廣告業務注入資金。

根據新加坡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第53（3）節條文，持有犯罪所得的資產，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10年，或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

在同一法令的第60（2）節條文下，沒有或未準確申報下攜帶超過2萬元的現金出入境，違法者可面對罰款最高5萬元，或坐牢最長3年，或兩者兼施。涉案金額也可能被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