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組屋開賭檔 兩月狂賺12萬 男子判監6月罰款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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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4-05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男子在住家「開賭檔」，從好友聚賭到招賭徒上門，一周營業六天，兩個月就賺逾12萬元，結果被警方上門掃蕩。

被告林俊凱（36歲，譯音） 面對3項包括牴觸賭博管制以及牴觸賭館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6個月以及罰款5萬2259元。

根據案情，警方在2023年12月27日晚上9時52分突擊被告位於實龍崗北的組屋住家，並在掃蕩行動中於屋內查獲撲克桌、籌碼和撲克牌等。

被告當時在家中設賭局，案發時有10名賭客在賭德州撲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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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俊凱。

調查揭露，被告自2023年9月中開始，讓賭客上門玩德州撲克，每周至少設賭局6次。一開始，他只是請朋友上門賭博，後來在Telegram群組裡開放邀請公眾上門搏殺。

為了「營業」，被告購買撲克桌和約1000個撲克籌碼，並向每名賭徒收取30元入門費，每場賭局也向每名賭徒抽取2元的「佣金」。

為了開局，被告還聘用四人：一名荷官，每小時薪酬10元；一名場地經理，負責送食物倒水，每局薪酬100元；一名會計，計算每場賭局的輸贏，每局薪酬150元。

根據被告電腦里搜出的文件，他在2023年10月20日到12月27日之間，共通過家中賭檔賺取12萬2229元，但被告稱大部分的錢都拿來借給賭徒了。

被告申請展期服刑，稱一家三口如今住在租賃組屋，但已經收到搬離通知，對此也要做安排。

他也稱原本經營的公司生意不好，和合伙人有點問題，希望法官給他兩個月的時間，讓他能和妻子做交接。

對此，主控官指被告早前已經申請展期審理案件，理應做好準備服刑，並且認為延遲兩個月服刑時間太長，因此反對被告的申請。

法官最終批准被告延期4周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