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9年以來 有64名私宅屋主因非法短期出租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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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7-0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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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iStock）

自2019年以來，有64名私宅屋主因非法短期出租單位而被罰款，另外有15人被起訴。

建屋發展局和市區重建局發表文告，答覆媒體詢問時指出，在這期間也有7名組屋屋主因短期出租單位而被罰款。

當局表示，組屋屋主在出租房間或整套組屋之前，必須獲得建屋局的批准，最低租約是六個月，租約少過半年屬於違法。私人住宅的最低租約是連續三個月。

文告指出，在平網絡台上打廣告的短期出租單位，顯示「有人在濫用住宅單位」。有關機構將調查所有公眾反饋的非法短期出租情況，並監控平台上的出租列表。

一旦發現違法行為，當局將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第一次違反條例的私宅屋主可能面對高達5000元的罰款。多次違規或涉及規模較大的違例者將被起訴。一旦被定罪，每項指控的罰款高達20萬元。

對於違例的組屋屋主，當局將根據案件的嚴重性和情況採取行動，包括發出書面警告，或高達5萬元的罰款。在最嚴重的情況下，當局將強制收回組屋單位。

公眾可以撥打建屋局熱線1800-555-6370，提供違規線索。如果發現私宅違規行為，也可到市區重建局網站提供反饋，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