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親自首承認過度體罰兒子 被判監禁1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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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0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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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新傳媒英文CNA）

本地一名父親長期以過度暴力的方式管教兩名年幼兒子，在意識到行為失當後主動報警自首，被判坐牢15個月。

這名47歲的父親早前承認罰兒子脫褲面壁、藤條鞭打等方式體罰兒子，在《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下承認三項控狀，另外五項在判刑時納入考量。法官在周五（2日）判刑。

案情顯示，被告與前妻育有兩名兒子，分別為15歲和11歲，其中長子是特需孩童，但能正常生活。

他們一家人曾在2015年移居海外，2019年才返回新加坡。

被告前妻坦言，被告情緒失控時，會捏、打孩子，甚至罰他們下跪或不給吃飯。

2020年，被告曾用力捏長子的胸膛作為體罰，在兒子身上留下明顯瘀傷，兒子的補習老師發現傷勢異常，拍照作為證據。

2024年1月份，被告因長子態度問題而動怒，多次打他，並威脅以物品攻擊，直至前妻介入才停止。當時也被罰跪的長子身上留下瘀傷和抓痕。

此外，他也在2021年生小兒子的氣時，命令當時年僅六歲的兒子脫掉褲子面壁思過，並多次以藤條鞭打他的臀部，留下明顯鞭痕。

前妻無法忍受被告的暴力行為，最終帶著兩名兒子搬離住所。

被告最終在2024年3月份，意識到自己長期過度體罰兒子，主動向警方報案，揭發自己的行為。同年5月，被告前妻也在社工建議下正式報警。

控方指出，被告沒有任何正當理由對年幼孩童施暴，而且家暴行為持續多年，罪責嚴重，要求法官判處他16至18個月監禁。

辯方律師則為被告求情，稱被告「過度教育」兒子，失去分寸，但他已認錯，並主動報警，顯示悔意。

虐待兒童的罪名最高可判處八年監禁，或罰款最高8000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