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收逾12萬賄賂 國防科技研究院前助理經理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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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24
Source: 獅城新聞

![涉收逾12萬賄賂 國防科技研究院前助理經理被控](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2/17824894.avif?0)





（新加坡訊）新加坡國防科技研究院助理經理被指在任職期間收6人共23萬餘元賄賂，昨早被控上庭。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52歲的傅明山，案發時是國防科技研究院一名助理經理，他面對15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以及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的控狀。

貪污調查局發文告，指這名國防科技研究院前助理經理，涉嫌在2013至2023年間多次向6人收賄，當做協助6人的公司獲得科學園通道裝修工程的好處。

他被指收受至少23萬元現金、一部價值1300元的小米13Pro手機、一台價值900元的平板電腦、免費油漆和修理住家大門的100元費用等。

文告也指他在2018至2023年間，將20萬7700元的賄金存入妻子名下的幾個銀行戶頭。

被告也涉嫌分別將2500元和5000元的賄金，兌換成泰銖和日元。

傅明山昨早被控上法庭，案展下個月22日過堂，他目前獲以12萬元保釋在外。

除了被告之外，4名行賄者今早也被控上法庭，各面對1項至3項行賄的控狀；4人的案件同樣展至下個月22日過堂。

牴觸防止貪污法令者，可判罰款高達10萬元，或坐牢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轉移贓款者，則可被判罰款高達50萬元，或坐牢長達10年，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