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姆一周喊回家，僱主剛送走她，竟發現她還留在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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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20
Source: 獅城新聞

![保姆一周喊回家，僱主剛送走她，竟發現她還留在新加坡！](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2/17823397.avif?0)





新加坡訊：一位僱主在社交媒體上吐露困惑——她剛僱用的一名外籍女傭，在入職僅一周後便以『家庭緊急狀況』為由要求離職，僱主隨即聯繫中介將其送回 agency，卻沒想到，這名女傭根本沒回國，仍留在新加坡。

3月15日，這位僱主在 r/askSingapore 論壇發帖詳述經過：

「她剛說要走，我就立刻聯繫中介，對方也爽快接回了她，但奇怪的是，**竟沒把她送回母國**。」僱主表示，「我不僅白花了行政費用，還損失了幾百美元，現在更一頭霧水：這一切合法嗎？如果她真想回家，為何人還在新加坡？」

在核查該女傭的僱傭記錄後，僱主發現了一個驚人模式：**她上一份工作，也是入職一周就鬧著要換僱主，而那恰好是她新工作許可申請提交前的幾天**。

為提醒其他僱主避坑，她呼籲：「**在確認僱傭下一位女傭前，請務必向人力部（MOM）查清她的僱傭歷史，再進行任何行政操作！**」

「這或許是一場意外的幸運。」

評論區里，多位僱主紛紛現身份享類似經歷：

一位僱主說：「我也有過類似遭遇。女傭第一周就各種挑刺、抱怨，逼我換人。我剛把她送進中介，她又哭著道歉說想繼續干。結果兩周後，她上演一出『家庭倫理劇』——下跪、流淚、控訴全家，只為求走。最後才發現——**她根本是想回家過開齋節！**」

另一位則直指核心：「**現在這種事太常見了：女傭白拿一個月假期，中介賺翻，僱主血虧幾千塊。**」

有人猜測，所謂『家庭緊急』，不過是藉口：「她根本不喜歡你這個僱主，早走早解脫。」

「**這其實是件好事**，」一位用戶寫道，「趁早發現她不情願，換人總比讓她天天在你家表面乖巧、背地怨氣衝天強。」

還有人建議：「你沒法強留她，不如直接雇用來自她本國的中介，或更透明地對接本人。」

第三位補充道：「**你有權申請退還50%中介費！**這哪是損失，分明是躲過一顆炸彈——想像一下，如果她繼續住你家，一邊假裝順從，一邊暗中恨你入骨，那得多煎熬？」

根據新加坡人力部（MOM）規定，若家政工人在入職六個月內被解僱，且符合退款條件，中介**必須退還至少一半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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