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男童10歲開始強X性侵6歲表妹，每周一次長達5年，終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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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14
Source: 獅城新聞

很多人10歲還什麼都不懂，但，他10歲開始就對表妹B下手。

A和B是表兄妹關係。B的父親是A的舅舅，A的養母是B的姑姑。

B的姑姑住在一處四層樓洋房。B和兩個弟弟平時白天放學之後，就來到姑姑家，由祖母照顧。傍晚時父母才來帶他們回家。

**第一次揭發不了了之**

事情最早發生在2013年，當時B才6歲，在三樓主人房做功課時，10歲的表哥A進房，把她抱到床上。然後鎖上房門，拉上窗簾，躲在被單里對她動手，把手指伸進去。

主人房裡有個監控電視，可以看到房門外的樓梯間，如果有人上樓，A看得一清二楚，就馬上停止各種動作。

A跟女童說，做這些是為了你好，讓她不要告訴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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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記錄顯示，B說這些行為每周發生一次。最初，B跟女傭說了表哥摸了她，女傭讓她告訴姑姑，也就是A的養母。

B的父母也知道了此事，但他們判斷是A不小心觸碰了B。B後來自己也說，過了一陣子，習以為常，自己也不知道有問題。

B的父母叫B姑姑調閱監控錄像。但是姑姑說，監控壞了。事情不了了之。父母跟B說，以後不要到三樓，待在一樓就好。不過，每天放學後，還是繼續到姑姑家去。

然而，一樓有蚊子。B被叮了幾次，忍不住還是躲到三樓去。

**侵害持續與再次揭發**

後來，A的行為越來越頻密。

2017年年底，B家來了個新女傭。B跟新女傭說，表哥摸了她。於是，B父母又展開了調查，與A家一起，召開家庭會議。

在家庭會議上，A矢口否認，並要跳樓以證清白。A的養父養母，也就是B的姑父、姑姑，指責B在撒謊。

在這一輪家庭會議之後，A、B兩家決定，以後B放學就不再到A家去，而是直接回自己家。

不過，B家每個周末還是會到A家去聚會。A每次見到B，都裝作若無其事。

**性教育揭開真相**

2018年，B在學校上性教育課時，才知道A的行為是錯的。同時，她讀到一條強X的新聞之後，上網搜索了相關知識，恍然發現自己被A強X了。

到了2019年10月，在B的12歲生日那天，B父母在家為她慶生，在沒有跟B溝通的情況下，請了A一家，包括A本人。

B猛然在家裡見到A，十分鬱悶，於是躲在房間。一直到切蛋糕時才出來，切了蛋糕馬上又躲回房裡大哭。

B的母親無意中發現了B的網絡瀏覽記錄，一問之下，B說，自己搜索這類信息是與表哥A有關。

一直到2020年9月，B決定向母親透露更多細節。B母親一聽到這些駭人細節，馬上告訴了丈夫。

到這時，B的父母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但是，B一直不願報警，是擔心影響兩個家庭之間的關係。

到了2021年1月3日，B父親一再跟她說，不要在乎兩家人的關係。B這時終於才在父母陪同下前去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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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涉及當年的未成年人。最初案發時，2013年，A只有10歲。整個作案持續了5年，一直到2018年。因此，控方只對A年滿12歲之後的犯罪提控，也就是2016年至2018年間。當時，A年齡介於12歲至14歲。

被告律師在庭上求情：受害人B和被告A當時都是孩子。

法官說，考慮到受害人當時年齡幼小，而且作案時間長，情節惡劣，必須給予被告預防性懲罰。同時，考慮到被告當時確實年紀不大；綜合考慮下，判處被告A坐牢10年，鞭刑24下。

按新加坡刑法，鞭刑24下是最高鞭刑。

被告A現年22歲，受害人B現年18歲。為了保護B，任何人不得泄露、報道有關B身份的任何信息，包括A的姓名和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