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獅城當跑腿 大馬男收取 轉交贓款 坐牢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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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08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20歲大馬青年為賺取高額「佣金」，來新充當詐騙集團跑腿，短短5日內多次跨境收取及轉交贓款，甚至利用受害者的支票盜領錢財，涉案金額逾28萬元，最終被判監3年又6個月。

被告是來自馬來西亞的洪偉俊（20歲，譯音），他面對6項包括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案（沒收利益）和詐欺等的控狀，他承認其中兩項罪名。

案情顯示，2025年8月被告因負債纍纍，在社媒上看到一則標榜「高薪」的工作廣告後，決定鋌而走險。被告進一步詢問後，一名不明人士聲稱他只要每完成一次「任務」，就可賺取5000至6000元佣金，工作內容是按照指示收取及轉交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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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境新加坡前，對方也預先匯款2000令吉給他，讓他在新山關卡附近預訂酒店作為據點。

調查顯示，被告在短短5日內至少7次按照指示，在新加坡不同地點向受害者收取現金或物品，再轉交給他人。這些受害者大多墜入假官員騙局。

2025年8月23日下午，被告在東海岸公園向一名54歲退休婦女收取裝有3萬5000元現金的塑料袋，之後前往宏茂橋一帶將塑料袋交給一名男子，才返回新山。

8月26日，他更冒充反詐騙部門警員，向一名62歲婦女騙取一本預先簽名的空白支票簿，並將其轉交給同夥。隔天，被告按指示持該支票簿到大華銀行，通過謊稱自己是事主侄兒，需提取學費的說辭欺騙銀行。在銀行人員通過電話核實交易時，受害人因受騙也虛假確認了這一說法，導致被告成功提走了12萬元現金。

之後，他再用另一張支票，在另一家分行提取8萬元，並交給同夥。

## 多次練習寫支票金額



調查顯示，被告早前多次練習填寫支票金額，以符合「要求」。

被告共通過支票提取了20萬元現金，另從6名受害者手中收取至少8萬9300元現金，至今相關款項均未追回。

案情也揭露，被告在完成首次「任務」後獲得1500令吉報酬，其中525令吉用於延長酒店住宿。

案情顯示，被告在開始「任務」前，被告知這份「工作」風險很低。對方還指示被告，若被警方抓獲，應該矢口否認罪行。

被告也獲指示，要著裝正式，儀容整潔，以免引起懷疑。為此，被告在2025年8月21日至25日期間多次前往新加坡的理髮店修剪頭髮，使自己看起來更加得體。

同時，他也被要求每天入境新加坡時都向同夥發送照片，以供核實。

被告的代表律師為他求情時稱，由於未能償還大耳窿債務，且其女友遭騷擾，被告才會誤入歧途犯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