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披露抄襲被拒任律師 法學畢業生申請匿名被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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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8-10
Source: 獅城新聞

![未披露抄襲被拒任律師 法學畢業生申請匿名被否決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68/17686989.avif?0)



高庭。（圖：CNA）

一名因未披露過往抄襲事件而被拒絕授予律師資格的法律系畢業生，原本申請匿名保護，但其身份近日被大法官梅達順公開。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 CNA 報道，梅達順（Sundaresh Menon）星期四（7日）重新發布裁決理由，並公開該女子的身份為普拉拉·德夫米尼·索馬查德拉（Pulara Devminie Somachandra）。他指出，公開審判的原則在本案中具有主導性的公共利益，且缺乏足夠理由予以例外處理。

索馬查德拉曾在 2020 年的律師資格考試 Part A 及大學期間犯過抄襲行為，但她在申請律師資格時未披露這些違規記錄。她因此未獲准加入律師協會，至少五年被禁止申請。

在原裁決階段，她要求匿名處理，並提交提分來自私人醫生備忘錄，稱自己有自殺傾向，並表示若裁決中未匿名，將對她的心理健康與安全構成「直接風險」。

梅達順當時同意暫時保留匿名，待心理衛生學院提出精神評估報告。不過，總檢察署與新加坡法律教育學院（SILE）均認為，不應繼續對裁決理由進行匿名處理。

律師協會則建議，當事人應在心理衛生學院接受一段時間的持續治療，並制定一項風險管理計劃。在此期間，匿名身份應維持有效，直至她重新申請律師資格。

**梅達順：律師必須接受公開審查** 

梅達順表示，公開律師身份這一默認規則「至關重要」，因為是否具備加入律師公會的品格涉及公眾利益問題，必須接受公開審查。

他指出，這也將向公眾傳達一個信息——被接納加入律師公會的人，已被公開認定在道德上有能力達到法律專業所要求的高標準。

若有人要求不公開申請人的身份，通常必須證明該舉措是為了「避免即將發生的、可信的嚴重傷害威脅」。

索馬查德拉 2019 年畢業於英國一所大學，而要在本地執業的海外法學畢業生須通過「Part A」考試及「Part B」考試才能取得律師資格。她在 2020 年 Part A 考試中兩門科目不及格，重考時部分答卷與另一考生高度相似，被認定存在「合作行為」。

2022 年，她通過 Part A考試，次年通過 Part B。但在申請入會時未披露 2020 年考試違規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