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以「巫術」之名性侵少女 七旬老漢不認罪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pYyO8
Published: 2024-08-03
Source: 獅城新聞

![涉以「巫術」之名性侵少女 七旬老漢不認罪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8/17487631.avif?0)





新加坡最高法院。（圖：CNA）

七旬老漢被指在六旬女友的指示下，對她未成年的女兒進行沐浴和按摩的「巫術」儀式，在過程中性侵和猥褻少女。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星期四（1日）報道，73歲被告不認罪，與64歲的女友一起受審。被告面對15項指控，包括性侵和非禮未成年人，以及向未成年人展示淫穢物品等罪名。他的女友則面對13項指控，包括合謀性侵等罪名。

為了保護女孩身份，法庭下令不得公開被告身份。

根據控方的說法，被告和女友是婚外情關係，女友的女兒是在10歲至16歲時受害。

受害者被暱稱為「妹妹」。被告與「妹妹」的家人是朋友，他在廟裡經營一家診所，也是舞獅隊的教練，時常會到「妹妹」的家裡為家中成員按摩。 

檢察官指稱，被告在女友的同意下，對「妹妹」進行了性侵。「妹妹」當時表達了她的不適，但她的母親被指要她保持沉默，服從被告。

另外，被告和女友也被指在「妹妹」讀小學四年級那年，向她展示色情內容。

被告在法庭上否認了多項指控。他說，在廁所里為「妹妹」洗澡時，「沒有空間」性侵她，也否認對她進行性行為。

如今已23歲的「妹妹」表示，被告當時會先詢問她身體是否疼痛，然後再給她按摩，接著對她進行性侵。

「妹妹」的男友在作證時透露，「妹妹」曾告訴他，被告曾吻過她，她當時把他的舌頭咬到流血。

當被律師問及是否真有此事時，被告笑著說：「我這麼高，她怎麼可能咬我呢？」 

被告也稱，女友不喜歡「妹妹」的男友，因此要求他給「妹妹」有關男友的建議，但沒想到「妹妹」最終對他發怒，還控告他。 

案件仍在續審中。被告供證後將接受控方的盤問，再輪到辯方證人供證。

性侵未成年人的罪名若成立，被告可被判入獄8年至20年。由於他已超過50歲，因此不能被處以鞭刑。 

對青少年進行性剝削的最高刑罰則是長達五年監禁、高達1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