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80萬新幣罰單！新加坡八大掛花夜店被罰，稅務局出手了~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pe83v
Published: 2026-07-25
Source: 獅城新聞

最近，新加坡夜店圈傳來一則爆炸新聞：

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自2021年以來，已對八家違規夜店採取行動，追討稅款及罰款超過680萬新元！

![680萬新幣罰單！新加坡八大掛花夜店被罰，稅務局出手了~](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9/17890056.avif?0)





680萬新元！

這是多少錢，很多人可能還意識不到——

它相當於新加坡普通人將近98年的工資，可以讓你提前進入退休的愜意生活！

它還能買下新加坡核心中央區（CCR）一套頂級豪宅，讓你跨過「豪宅門檻」，擠進那個「越貴越有人搶」的圈子！

那麼，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掛花」是什麼**

先解釋一下什麼是「掛花」。

在新加坡，有一種獨特的夜店文化叫「掛花場」。

![680萬新幣罰單！新加坡八大掛花夜店被罰，稅務局出手了~](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9/17890057.avif?0)





歌手在台上唱歌，客人在台下觀看，如果客人很喜歡，就可以買彩帶或花環往歌手身上掛。

這個就是掛花。

花環價格從50新元到10萬新元，上不封頂——你沒看錯，一個花環，可以賣到10萬新元！

夜店掛花，其實和直播平台上「榜一大哥刷火箭」是一個邏輯，只不過換到了線下，而且價錢更瘋。

![680萬新幣罰單！新加坡八大掛花夜店被罰，稅務局出手了~](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9/17890058.avif?0)





不久前，一位夜店從業者透露，如果遇到出手闊綽、很愛面子的豪客時，會出現數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他自己曾看過的最大掛花金額是「一生一世」：

「1314」寓意一生一世，但卻不是給1314元，而是給131萬4000元。

金額如此之高，可見掛花為什麼被受追捧：

對客人來說，掛花是「打賞」，是「喜歡」；

對於歌手來說，掛花則是「被認可」，更是「收入」。

![680萬新幣罰單！新加坡八大掛花夜店被罰，稅務局出手了~](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9/17890059.avif?0)





但對花場夜店來說，這卻是一門大生意：

掛花是絕對的核心業務，甚至是唯一的收入支柱！

**稅務局為什麼盯上掛花**

問題出在稅務申報上。

很多夜店老闆的想法很簡單：花環的錢，大頭分給了藝人，夜店只拿抽成。那報稅的時候，只報抽成那部分不就行了嗎？

稅務局的回答是：不行。

稅務局明確表示，「掛花」銷售屬於應稅用品，消費稅（GST）必須按花環銷售的全額計算，而不是只針對夜店最終保留的那部分。

![680萬新幣罰單！新加坡八大掛花夜店被罰，稅務局出手了~](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9/17890060.avif?0)





打個比方，客人花500元買了一個花環，夜店留300元，給藝人200元。報GST的時候，按500元報，不是按300元報。

你要是只報了300元，那就是少報，就是逃稅。

也就是說，花場夜店的稅務申報本就有很大的問題——偷稅漏稅太嚴重，這才引起稅務局的重視。

**偷稅漏稅手法眾多**

這些夜店偷稅漏稅的手法，可謂五花八門。

有的夜店指示員工，現金買花環的收入不要輸入收銀系統，從而隱瞞會計人員。

![680萬新幣罰單！新加坡八大掛花夜店被罰，稅務局出手了~](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9/17890061.avif?0)





有的更「高明」——把花環銷售收入轉移到沒註冊消費稅的空殼公司帳上。這樣一來，帳面上就「憑空消失」了一大筆需要繳稅的收入。

還有的用不同戶頭收費，甚至用個人戶頭收手機轉帳，少記錄掛花費用。

花樣百出，核心就一個——讓收入「消失」。

但稅務局早就發現了這些操作，並警告過：

人為拆分收入、用空殼公司轉移收入，如果缺乏商業合理性、純粹是為了減少應稅收入或逃避消費稅註冊，就會被視為逃稅。

**除了消費稅還有預扣稅**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掛花收入涉及的不只是消費稅：如果夜店請了海外藝人還會有預扣稅（Withholding Tax）。

按照稅務局規定，支付給非居民演藝人員的酬勞，包括工資和花環銷售分成，都要繳納15%的預扣稅。

![680萬新幣罰單！新加坡八大掛花夜店被罰，稅務局出手了~](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9/17890062.avif?0)





這筆稅不是藝人自己去交，而是夜店老闆負責從給藝人的錢里扣下來，上繳給稅務局。

而且預扣稅上繳也有時限——支付款項後的第二個月15號之前必須完成申報和繳納。

漏繳、遲繳，都會有罰款。

所以一個花環賣出去，夜店老闆要操心兩件事：

第一，按全額交消費稅；

第二，如果錢分給了海外藝人，還要代扣15%的預扣稅。

一個環節出錯，稅務局就會找上門。

**不交稅的後果有多嚴重？**

有人可能會說：稅務局哪有那麼閒？少報一點誰會知道？別這麼自欺欺人。

來看看已經「翻車」的人——

案例一：

吳金德，經營梧槽的Century 21st Night Club。2011年到2014年間，他指示員工不要把現金買花環的收入輸入收銀系統。

2021年被判坐牢三周，其中消費稅罪名罰款8500元，所得稅逃稅被罰款約4.96萬元，並須支付近34萬元追加罰金。

![680萬新幣罰單！新加坡八大掛花夜店被罰，稅務局出手了~](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9/17890063.avif?0)





案例二：

孫國坤，經營兩家夜店，把花環銷售收入轉移到兩家沒註冊GST的空殼公司。涉案花環售價從50元到10萬元不等。

2022年被判坐牢六個月又34周、罰金63萬零861元。

案例三：

2024年，Lee Thiam Huat，經營五家公共娛樂場所，少報消費稅，被罰2萬3000元外加72萬元罰金。

這些都是真實案例。

過去五年多，至少三名夜店業者因漏報掛花銷售所得被治罪，而這次680萬的追繳，則是對八家夜店的集體清算。

所以，千萬不要偷稅漏稅。

**寫在最後：**

680萬，不是一個小數目。

但對那些被罰的夜店老闆來說，損失的遠不止680萬。

有人坐了牢，有人生意黃了，有人一輩子背著案底。

在新加坡做生意，賺錢是本事，合規是底線。

萬不可因小而失大！

![680萬新幣罰單！新加坡八大掛花夜店被罰，稅務局出手了~](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9/17890064.avif?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