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女士稱當天只點了4樣菜,並沒有要求額外加菜,卻被收「兩人份」的菜錢。
(新加坡訊)婦女申訴帶女兒去小販中心用餐,她在菜飯攤點了「4菜1飯」,卻被收費9新元,令她直呼太貴,追問對方時員工卻稱因給的是「兩人份」。
讀者梁女士(50歲 自僱人士)向《新明日報》指出,上個月30日與女兒到榜鵝綜合社區中心的小販中心裡一家雜菜攤位用餐,點了一碗白粥、冬粉豆腐、蛋豆腐、炒蛋和西蘭花。
由於擔心吃不完,她因此要求多一個空碗,欲與女兒分享,結果結帳時店員就向她收取8新元菜錢和白粥1新元,合共9新元。
「檔口價目牌清楚標明普通菜每樣1新元或1新元5角,白粥則是1新元。即使按照4樣普通菜計算,總額也只是5至7新元。」
她說,當她提出質疑後,店員就解釋因為看到她和女兒一起吃,所以每樣菜按2新元收費,分量也較多。
她透露,她只是要多一個碗,並沒有要求增加食物分量,而且當時另一名顧客點了兩份菜和一份肉,最後收費僅為5新元8角,讓她覺得店員的解釋不合理。
她說,由於質疑收費的一致性和透明度,所以她已經向小販中心管理層提出投訴。
記者過後走訪時,發現攤位有價格表,蔬菜、蛋類和豆腐的價格介於1新元至1新元5角(約3令吉20仙至約4令吉80仙),普通肉類則是1新元5角至2新元5角,至於最貴的蒸魚尾則是6新元至10新元。
員工先稱主動給 後稱婦要求
雜菜飯攤位員工一開始稱自己主動給「兩人份」,後來說聽到要兩人吃。
記者走訪該攤位時,一名女員工稱還記得這對母女,她稱當時因看到對方兩個人,於是就給了雙人份的菜,這也是他們一般的做法。
期間當記者繼續追問時,她就稱當時後廚很吵,但她好像聽到對方說要兩人份,所以才這麼做。
此外,她透露每樣菜的價格為2新元,加上粥就是9新元,但當記者繼續問說價格表上註明粥的價格是8角時;她再度改口,稱炒蛋兩人份的價格為2新元2角。
過程中記者也曾詢問是否能訪問老闆,女員工指攤位內的另一名男子就是老闆,但他全程沒有要與記者溝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