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騎個人代步工具試圖逃走,一名警員在阻攔時被拖行受傷。(新明日報檔案照)
(新加坡1訊)一名少年深夜與朋友打球喧譁,當地警方接獲投訴後到場,他見狀趕緊騎個人代步工具逃走,一名警員在阻攔時被拖行50米,結果摔倒受重傷,臉縫20針,20天無法進行日常活動。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共面對10項控狀,他承認6項包括魯莽行為導致他人重傷、未成年駕駛、魯莽駕駛、失信等的罪行,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由於被告犯案時未滿18歲,根據新加坡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其名字和資料。
案情顯示,2026年1月22日晚上10時許,被告在新加坡榜鵝路第305A座組屋的籃球場與朋友聚會,其間當地警方因接獲噪音投訴而派警員到場調查。
在聽到有人高喊「警察」時,坐在個人代步工具上的被告企圖啟動代步工具,逃離現場。
一名22歲的警員隨即上前抓住被告的左臂並摟住肩膀,命令他停下,但被告仍魯莽地按下油門,強行加速駛離。
警員緊抓不放,被告拖行警員騎行約50米,隨後失控摔倒。警員也隨之跌倒,頭部受傷,兩人隨後送院治療。
事故造成這名警員左額頭出現6公分長的裂傷、右肘部疑似隱匿性骨折,以及頸部肌肉疼痛。警員獲得28天的住院假,並有20天無法進行日常活動。
被告今年1月23日被捕,法官令控方提交改造訓練和緩刑報告,案展至10月1日下判。
據《新明日報》早前報道,事發地點附近的居民申訴飽受噪音困擾多年,事發時有居民因樓下籃球場的青少年大聲喧譁而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