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遲到11秒竟被扣5新幣？新加坡人力部介入調查，這波操作簡直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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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2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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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新加坡人力部（MOM）目前正在調查一起爭議事件。據稱，一名在樟宜機場工作的輪椅助理因上班遲到11秒，竟然被扣除了5新元（約合3.90美元）的工資。

人力部在周五（8月21日）回應CNA的查詢時表示：「我們已經關注到此案例，並已聯繫受影響員工的僱主Aventa Services，以確定扣款的性質和程度。」

「如果確定該扣款未經授權或數額過高，人力部將採取相應的執法行動。」

上周，地面處理公司SATS表示，正在調查其「服務合作夥伴」因員工遲到11秒而扣薪的指控。SATS稱已要求Aventa Services給出解釋，而後者正直接向人力部做出回應。

此事源於Maid Without Borders公司的執行長Juliet Low女士在LinkedIn上發布的一篇帖子。她在文中詳細描述了8月7日與一名幫助其丈夫的年長輪椅服務員的對話。

Low女士告訴CNA，她要求查看該員工的工資單，對方在手機上向她展示了內容。

「他的工資單上白紙黑字寫著『遲到11秒』，」她表示，並進一步解釋說工資單中提到了「扣款和處罰」之類的內容。

CNA已聯繫全國職工總會（NTUC）以獲取更多信息。

根據人力資源法規，僱主可以因員工缺勤而扣除工資，但授權的扣款項目必須列在《僱傭法》中。

**扣款金額不得超過員工缺勤期間的工資。** 例如，如果一名員工遲到30分鐘，僱主最多只能扣除30分鐘的工資。

在本案中，如果11秒被折算成5新元，這意味著該員工的時薪高達約1,636新元，或者每天（8小時）的工資高達13,091新元。

人力部在周五強調：「所有僱主都應對其員工承擔關懷責任。僱主僅能根據《僱傭法》授權的原因進行扣薪。」

人力部補充道，僱主不能通過將其定義為「處罰」或「罰款」，從而扣除超過缺勤時長對應的工資。

如果僱主擅自或過度扣除員工工資，可能構成未按照《僱傭法》支付工資的行為，這在法律上屬於違規行為。

「一旦認定違規，人力部將綜合考慮僱主的整改措施、違規嚴重程度等因素，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這可能包括發出嚴厲警告，在嚴重情況下，將對僱主提起訴訟，」該部門表示。

此外，人力部還指出，遭遇未經授權或過度扣薪的員工可以向三方爭議管理聯盟（TADM）提出申訴，如果發現違規，該聯盟將協助工人追回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