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婦遭撞飛變成植物人　七旬司機罔顧乘客勸阻照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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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15
Source: 獅城新聞

![印尼婦遭撞飛變成植物人　七旬司機罔顧乘客勸阻照載客](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5/17854682.avif?0)





維查亞晨事發當天出去晨跑，不料卻發生意外。（檔案圖

（新加坡訊）七旬私召車司機撞飛違規過馬路的印尼婦，事後他罔顧乘客勸阻，堅持先將乘客送達目的地，隨後竟又接載了另兩組乘客，直到事隔4小時後才去自首。

這起車禍發生於2024年12月17日，清晨6時46分，地點是格蘭芝路與烏節路的交界處。

被告劉初勝（72歲，譯音）面對4項包括不小心駕駛導致他人重傷、車禍發生後沒有停車以及未施予援手等的控狀，周三承認其中3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慮後，判處他坐牢8個月以及吊銷各級駕照5年。

案發時，被告是私召車司機。傷者是印尼籍婦女維查亞晨（45歲），事發兩天前才和兒子飛抵新加坡。

調查揭露，事發當天清晨，被告在海格路接載了一名30歲女乘客前往華麗坊商場。當沿著禧路往格蘭芝路方向行駛時，被告雖見交通燈亮綠燈，卻未察覺正在橫穿馬路的印尼婦，結果在毫無減速的情況下將對方撞飛。

猛烈的撞擊力導致印尼婦整個人飛砸在轎車的擋風玻璃上，隨後重摔在地。巨大的衝擊力不僅導致被告車子的擋風玻璃出現裂痕，印尼婦的一撮頭髮也卡在玻璃裂縫中。

現場路人見印尼婦倒臥在血泊中陷入昏迷，且頭部流血不止，立即電召救護車。

此時，被告不但沒有停車施救，反而駕車揚長而去。車上女乘客見狀，要求他立刻掉頭查看，被告卻一意孤行，堅持要先送乘客去商場。

當他返回事發地點時，救護車和救護人員已到場，但他並沒有停車幫忙或表明身份，還繼續載送兩組乘客，最後於早上10時47分到交警總部自首。

根據新加坡中央醫院的醫療報告，傷者臉部嚴重淤青、後腦勺頭皮擦傷、右手肘變形紅腫、顱內多處出血，髖骨和脊椎也遭遇骨折。截至2025年1月31日，她仍深陷昏迷，家屬隨後要求將她轉送回印尼醫院繼續治療。直到2025年4月，她依然處於植物人狀態。

印尼婦丈夫先前受訪時表示，妻子事發當天出去晨跑，不料卻發生意外，讓他難以釋懷。

根據先前報道，丈夫溫亞萬（45歲，自僱人士）表示，妻子原本是要到伊莉莎白醫院做一些身體檢查，於12月15日抵達後入住希爾頓酒店。

事發後，他趕來新加坡守在妻子身旁。兩人育有3名孩子。

控方指，被告即便被乘客要求掉頭查看傷者，被告仍選擇繼續把她送到目的地，事後甚至繼續接單載送其他乘客，拖延了4個小時才自首。

不過，考慮到案發時傷者違規跑過馬路，這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被告的罪責。控方最終促請法官判他坐牢8至11個月，並吊銷各級駕照5年。

被告稱事發突然，他感到非常害怕，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但最終仍到交警總部自首，對於沒有施予援手感到非常懊悔。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傷者當時違規跑過馬路，被告並沒有超速駕駛或酒駕，事發地點燈光昏暗，周圍有許多高大的樹木遮擋，導致他難以看清路況，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下判時說，此案凸顯只需一瞬間的疏忽，就可能奪走一條人命。即便被告在事發後受驚，也理應立即停車施予援手，這是每位肇禍司機不容推卸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