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女子於周五(6月5日)被判處四年監禁,原因是她向當時年僅15歲的兒子提供甲基苯丙胺(冰毒)以及吸食該藥物所需的工具。
這名52歲的女子及其丈夫(男孩的繼父)在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期間向男孩提供毒品。
他們還將各種吸毒工具留在客廳中,讓男孩可以隨意接觸,並承認在另一次機會上給了他另一個工具。
為了保護受害者的身份,所有相關人員均不具名。
法庭獲悉,2025年1月,男孩在家的水槽中偶然發現了一個吸毒工具。出於好奇,他詢問母親這些工具是用來做什麼的。
這名女子周五承認違反《藥物濫用法》的兩項指控。她告訴兒子,這些是用來吸食冰毒的工具,這導致男孩開始考慮嘗試吸毒。
在接下來的幾個月里,這名15歲的兒子開始每兩到三天吸食一次冰毒,使用的是那些被隨意擺放在開放區域的吸毒工具。
這對夫婦於2025年6月在家中被捕,警方在搜查該單位後發現了簡易的吸毒工具。該男子的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
被捕後,該女子承認在當天早些時候使用了一個帶有連接管和嘴口的煙槍吸食了冰毒。
她還承認自2022年起就開始吸毒,且頻率不斷增加。法庭獲悉,在她被捕時,她每周吸毒一到兩次。
副檢察官林悅子(Etsuko Lim)請求對該女子判處四年至四年零兩個月的監禁,理由是威懾作用至關重要,且必須保護16歲以下的人員免受毒品及其器具的侵害。
她表示,允許兒子吸食冰毒是一個嚴重的加重情節,並指出該女子在超過五個月的時間裡,根據兒子的要求「積極提供」毒品。
她認為,受害者最終以一種「令人震驚的規律性」吸食冰毒,而他的母親助長了他的毒癮。
檢方在量刑陳述中表示:「之前的事件表明,被告並非僅僅是對讓孩子接觸吸毒器具的風險粗心或忽視。」
「相反,她對讓孩子接觸吸毒器具的危險完全漠不關心。她之前向兒子解釋水槽里的工具是用來吸冰毒的,卻從未警告他不要接觸或使用。」
除了該女子因吸毒而面臨的三年最低刑期外,來自公共辯護辦公室的辯護律師請求將其涉及兒子的指控減輕至九到十二個月的額外監禁。
檢方注意到辯方聲稱,男孩告訴過母親,在搬來與她和丈夫同住之前就已經開始吸毒。
林檢察官表示:「即便如此,這在任何方面都不能減輕被告的罪責。」她補充說,強化成癮者既有的吸毒習慣與向新用戶引入毒品一樣有害。
地區法官布倫達·丘(Brenda Choo)同意檢方的觀點,認為保護兒童免受毒品侵害具有強烈必要性,且威懾力應成為量刑的主要考慮因素之一。
她周五在法庭上表示,本案不僅涉及讓孩子接觸毒品,還涉及允許他吸食毒品。
丘法官指出,此類罪行的最高刑期為10年監禁。她同意檢方的看法,即男孩能夠輕易接觸到由母親和繼父提供的吸毒工具,與其吸毒習慣密切相關。
她說,孩子在安全方面依賴於照顧者。
「在本案中,父母沒有保護孩子,反而讓他接觸毒品,甚至允許他吸毒。」
凡被判定故意或魯莽地將受控藥物或吸毒器具暴露在孩子可接觸範圍內的,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
由於該女子在之前進入藥物康復中心後再次吸食冰毒,她可能被判處三年至十年的監禁,處以20,000新加坡元(約15,586美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