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喪心病狂！慣犯誘騙14歲少女，竟將其安排給至少6名男子進行「三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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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1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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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慣犯在剛剛結束針對一名14歲少女的性犯罪服刑僅兩個月後，便再次盯上了另一名同齡女孩。

這名39歲的男子在網上結識了該名青少年，隨後通過施壓，強迫她與自己及其朋友，以及後來的一名前同事進行「三人行」。

隨後，他開始在網上為「三人行」招募陌生人，在接下來的幾年裡，他安排該受害者與至少四名男子發生關係。

周一（9月14日），該男子承認了四項對未成年人進行性侵的指控、兩項根據《預防人口販運法》招募兒童進行性剝削的指控，以及一項對受害者造成傷害的指控。

另有14項類似指控將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根據法院為了保護受害者而下達的命令，本案涉及的所有當事人均不得透露姓名。其他涉案男子目前正在接受調查。

檢方將被告描述為一名「性掠奪者」，其犯罪記錄表明他對弱勢女孩構成了危險。

在檢方的敦促下，法院要求提交報告，以評估該男子是否適合採取「矯正訓練」（corrective training）和「預防性拘留」（preventive detention）作為量刑選項。

矯正訓練的期限為5至14年，而預防性拘留的監禁期為7至20年。

矯正訓練針對的是慣犯，旨在對其進行改造和行為糾正。預防性拘留則是更嚴厲的懲罰，將頑固的罪犯關押在監獄中以保護公眾。

## 通過手機應用結識受害者



犯罪發生時，該男子是一名清潔工，且已婚。他在2023年與妻子離婚，育有一子。

受害者是一名中學生，在犯罪發生時年齡在14至17歲之間。

2022年1月早些時候，受害者通過 Heymandi 手機應用結識了該男子，她下載該應用是為了交友，並告知了對方自己的年齡。

在男子的建議下，兩人於2022年1月10日首次見面。他要求擁抱和接吻，但女孩拒絕了，並匆匆回家以趕在宵禁前到達。

在接下來的幾周里，兩人繼續聊天，女孩開始將該男子視為男朋友，而他則稱她為女朋友。

本月晚些時候，在女孩放學後，兩人在某組屋的樓梯平台上第二次見面。

他強迫她觀看色情視頻，隨後兩人發生了性行為且未採取保護措施。檢方表示，該男子發起了這些行為，而女孩因為將其視為「男朋友」且對性好奇而同意了。

副檢察官 Chong Kee En 補充道：「在第一次性行為之後，受害者覺得他們的關係正式確立了。」

「被告向她透露，他實際上並沒有像之前告訴她的那樣離婚，而聲稱自己正處於離婚過程中。」

兩人繼續發生性關係，且該男子在所有接觸中均未使用保險套。

## 將性幻想強加於她



隨著女孩對該男子的感情加深，他開始糾纏她，要求她與他以及另一名男子進行「三人行」。

他此前曾與一名31歲的男性朋友分享過他的幻想，並與該朋友進行過三人行。這名朋友同樣已婚且有孩子。

女孩對這一要求感到不適並試圖拒絕，但在男子的堅持下最終妥協。然而，當他們到達朋友家時，她感到害怕，未能完成該行為。

Chong 先生表示：「在這次嘗試之後，被告繼續堅持要與受害者進行三人行。」

「被告通過告訴受害者她在浪費他的時間來讓她產生愧疚感，並威脅說如果她不參與三人行就與她分手。」

為了「挽救」這段關係，受害者屈服了他的要求。

從2022年到2024年，他安排該女孩與他及其朋友進行了大約五次「三人行」。這兩個男人會討論他們的經歷，並將與該女孩的接觸與與其他伴侶的接觸進行比較。

該男子還安排該女孩與他的一個前同事進行了兩次類似的接觸。

隨後，他開始通過陌生人來滿足其卑劣的幻想。

他在 Heymandi 和其他在線平台上創建個人資料，尋找陌生人進行此類接觸，同時還尋求通過讓女孩參與性行為來換取報酬。

在2023年至2024年期間，他將受害者作為娼妓，安排其與至少四名其他男子進行三人行。其中一些男子支付了100至150新加坡元（約78至113美元）不等的費用。

2025年中期，女孩結束了與該男子的關係並將其拉黑。當他發現她與其他男人說話時，他變得非常憤怒。

為了強行繼續關係，他在女孩居住的組屋樓下等待，並在2025年7月2日中午左右，在女孩走出底樓電梯時襲擊了她。

他連續拳打該青少年直到她倒地，直到一名女性介入並詢問受害者是否沒事才停止。

在路人離開後，他扯女孩的頭髮並拳打她的頭部。她受了傷，但沒有尋求醫療救治。

Chong 先生說：「為了安撫被告，受害者告訴他她會取消對他（手機）的拉黑，並允許他每周去學校接她。」

受害者將襲擊事件告訴了母親，並被帶到警察局報案。隨後，她揭露了在與該男子交往期間發生的一切。

該男子於2025年7月3日被捕。

## 被告此前曾強姦親妹妹



檢方告訴法院，被告在19歲時曾強姦過他11歲的妹妹，其妹妹患有邊緣智力障礙。

三年後，他又猥褻了她。他因這兩項罪名被判處兩年監禁。

在他30歲時，他又盯上了一名14歲女孩，該女孩的智力處於「極低」範圍。他因該罪行被判處22個月監禁。

「在上次刑期結束僅兩個月後，被告就開始了這次針對該受害者的系列犯罪，」Chong 先生說。

「就像上一個獵物一樣，被告在網上找到了這個受害者，然後利用她的天真進行剝削。」

鑒於其犯罪歷史，檢方要求提交矯正訓練和預防性拘留的適用性報告。

「這次系列犯罪所揭露的骯髒故事，僅能與被告此前犯罪記錄中所展現的骯髒歷史相媲美，」Chong 先生補充道。

在量刑陳述中，檢察官表示，如果不採取上述措施，被告將面臨10年的名義監禁期，這遠高於矯正訓練和預防性拘留的最低期限。

該男子通過視頻連結出庭，沒有聘請律師，他請求法院不要對他執行鞭刑，並對自己的罪行表示後悔。

他通過翻譯說：「我知道我對所犯的罪行負責。法官大人，我希望儘快被判刑。」

地方法官 Ong Luan Tze 將量刑日期推遲至11月18日。

因招募兒童進行剝削，該男子初犯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罰款最高10萬新加坡元，並可被鞭打最多六下。

因對16歲以下未成年人進行性侵，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因故意造成傷害，最高可被判處三年監禁或罰款最高5,000新加坡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