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能源公司高級財務經理利用職務之便,掌控公司柴油庫存系統,私自出售柴油,並通過篡改庫存記錄掩飾罪行,短短約10個月賺取逾110萬新元。
馬來西亞籍被告李偉康(37歲,譯音)共面對三項失信和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兩項,法官將餘項一併考慮後,判處他坐牢3年又5個月。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案發時是PS Energy私人有限公司高級財務經理,持工作準證,月薪約8500新元。這家公司的業務是向供應商銷售柴油。被告的職責包括管理柴油,以及防止公司司機盜取柴油等。因此,他經常須到碼頭審計庫存,並有公司庫存系統的控制權限。公司董事出於信任,沒有定期檢查庫存。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3年3月左右從一名前員工手中取得供應商的聯繫方式,隨後開始利用公司系統的漏洞,私下向供應商出售柴油,並將錢據為己有。
2023年8月至2024年10月間,他至少7次向一名供應商出售柴油。
到了2024年10月,另一名吳姓供應商主動聯繫被告購買柴油,兩人的非法交易從此開始。被告會每天致電對方報價,若對方接受價格,便直接向他下單。被告再安排公司司機將柴油送到對方倉庫,由對方員工以現金付款。
根據被告自己的記錄,從2024年10月至2025年7月,兩人共交易145次,有些月份幾乎每天都有交易。每次交易涉及約1萬至1萬5000升柴油。被告估計,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期間,他以每升50至80分錢的價格出售柴油,每月獲利約8萬至10萬新元;2025年4月至7月期間,售價提高至每升80分至1元,每月獲利約15萬至20萬新元。被告因此前後共賺取約110萬7802新元。(人名音譯)
贓款藏辦公室抽屜
海關人員突擊被告辦公室,起獲大筆現金。
2025年3月至6月期間,被告把32萬零535新元存入個人銀行戶頭,並將其中16萬7000新元轉入馬來西亞銀行戶頭。其餘贓款一部分存入保險箱,一部分放在辦公室。
2025年7月2日下午約5時45分,海關人員突擊檢查公司位於裕廊鎮禮堂路的辦公室,在被告抽屜內發現數疊現金,隨後報警。
被告向警方承認,這些現金是他失信公司柴油後出售給供應商所得的贓款。被告當天被捕,警方共起獲114萬7772新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