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因詐騙罪入獄後又在假釋期間加入跨國電詐團伙,新加坡男子飛往柬埔寨打電話騙新加坡人,回國後繼續協助團伙向受害人收取超過65萬元現金,因此被判入獄五年。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莫哈默費爾道斯(37歲)面對三項包括牴觸有組織罪案法令、貪污、販毒和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和欺騙的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兩項罪名,餘項交由法官星期五(8月28日)下判時一併考慮。

(示意圖/123RF)
由於被告是在假釋期間犯案,他也必須額外坐牢236天。
根據案情,2024年10月前,被告的友人林順來聯繫他,向他介紹一份在柬埔寨的「詐騙工作」,底薪1000元,另加3%佣金。林順來也將這份工作介紹給另一名男子克里斯。
被告答應後,與克里斯一同飛往柬埔寨。兩人抵達機場後,乘坐一輛貨車前往靠近邊境的地區。隨後,他們被帶入一間由約15名保安和幾隻護衛犬看守的辦公室。
詐騙團伙教導他們如何行騙,包括撥打新加坡電話號碼,並謊稱來自新加坡網絡緊急應變組(SingCERT),因網絡安全問題致電對方。若接聽者相信他們的說辭,則把電話轉接給同夥繼續行騙。若受害者最終上當並向團伙匯款,最初撥打電話的人就能獲得抽成。
據被告所見,辦公室內約有60人在「工作」,通過不同手段行騙,也見到有女子在進行愛情詐騙。被告與克里斯被分配參與冒充政府官員的詐騙。
被告在電詐中心撥打詐騙電話約一個月,之後因生病住院治療,醫療費由團伙承擔。身體狀況好轉後,被告決定獨自飛回新加坡。
至少向14名受害者 收取現金
回到新加坡後,林順來要被告找出新加坡警察部隊和金融管理局的相關信息並發給他,包括圖片和網上公開資料等。被告明知這些資料會被用於詐騙,仍把相關信息傳給林順來。
2025年4月19日,林順來再次聯繫被告,要他幫忙收取裝有現金的包裹,再把包裹交給身份不明的人,並承諾會支付報酬。
2025年4月19日至5月5日,被告至少向14名墜入冒充政府官員騙局的受害者收取現金,總額達65萬6788元。他至少從中獲得1000元酬勞。
被告曾在2022年11月因欺騙罪被判監31個月,並在2024年9月24日至2025年8月3日處於假釋期。
控方指出,從團伙的規模與成員人數、培訓安排和安保措施來看,詐騙團伙的組織嚴密。被告參與團伙約七個月,直到被捕才停止,促請法官判他坐牢67個月至75個月。(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