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女子涉參與或組織無准證集會遊行 今天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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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0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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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院。（圖：CNA）

六名年齡介於22歲至36歲的女子，涉嫌參與或組織多場未經批准的公共集會和遊行等活動，包括在總統府禁區無准證遊行，今天（9日）被控上法庭。

其中一名24歲女子涉及多起事件，共面對九項控狀。

新加坡警察部隊昨天（8日）發文告說，六名女子共面對17項控狀，涉及《公共秩序法》（Public Order Act）《刑事法典》和《防止騷擾法令》。

兩女子涉總統府禁區無准證遊行 

一名33歲女子和一名36歲女子涉嫌在2024年2月2日，在總統府外圍參與無准證遊行。

警方說，一群人當時在烏節路集合後步行前往總統府，並攜帶印有西瓜圖案的雨傘，以表達對巴勒斯坦的支持。警方在文告中指出，西瓜是象徵巴勒斯坦抵抗和團結的標誌。

「總統府屬於保安敏感地區，並被列為禁區，兩名女子將各面對一項在禁區參與無准證遊行的控狀。」

涉及這場遊行的另外三名女子早前因在禁區組織無准證公共遊行，今年4月30日被判各罰款3000元。

上述33歲和36歲女子也涉及2024年10月27日在濱海堤壩舉行的一場大型放風箏活動，因此將各面對多一項組織無准證公共集會的控狀。

其中33歲女子還因涉及2024年4月15日在濱海灣花園懸掛支持某項倡議的橫幅，本月2日接獲嚴厲警告。

24歲女子面對九項控狀 

另一名24歲女子涉及多起事件，共面對九項控狀。

警方指她在2024年2月2日一場公開直播的活動中，帶領參與者高喊「From the river to the sea, Palestine will be free」（從河流到大海，巴勒斯坦將獲得自由）。

警方稱，這句口號支持消滅以色列這個猶太國家。女子將因此面對一項明知行為會損害不同種族群體之間和諧的控狀。

她也涉嫌在2024年6月7日，同一名22歲女子從諾維娜地鐵站一帶步行到位於新鳳凰園（New Phoenix Park）的內政部遞交信件。

警方說，參與者也發表聲明稱，他們步行前往內政部，當中多人身穿印有「There Are No Universities Left in Gaza」（卡薩已沒有大學）字樣的上衣。

兩人將各面對一項參與無准證公共遊行的控狀。

24歲女子也涉嫌在2024年11月22日、11月29日和2025年1月23日，參與三場燭光守夜活動，以紀念三名被處決的死刑毒販，以及在2025年2月3日參與國家法院外的抗議活動。

這些事件涉及另外四項《公共秩序法令》下的控狀，以及兩項拒絕回答獲授權公務員提問、牴觸《刑事法典》的控狀。

國家法院也屬於《公共秩序（禁區）令》下的禁區。

此外，她涉嫌在2025年1月13日，於新加坡國立大學一棟建築物前組織無准證公共集會。

警方說，一群人當時在現場擺放鞋子和白色裹屍布，以表達反對新加坡教育機構同以色列之間的聯繫。

女子將因此面對多一項組織無准證公共集會的控狀。

警方也透露，這名24歲女子曾因2021年1月26日參與教育部總部外的一場抗議活動，在同年11月30日接獲為期12個月的有條件警告。當時她涉及參與無准證公共集會，以及違反警方發出的離開指示。

四女子涉濱海堤壩放風箏活動 

另外，上述涉及總統府遊行的33歲和36歲女子，以及另外一名32歲女子和一名33歲女子，涉嫌在2024年10月27日組織濱海堤壩的一場大型放風箏活動，以宣傳與卡薩衝突有關的倡議。

四人將各面對一項組織無准證公共集會的控狀。

其中，32歲女子也涉嫌對公務員作出辱罵行為，將面對多一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

另一名33歲女子則因涉及2024年4月15日在濱海灣花園懸掛橫幅的事件，本月3日接獲嚴厲警告。

\#警方：無准證組織或參與公共集會屬違法

根據《公共秩序法令》，在禁區組織無准證遊行，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1萬元、監禁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在禁區參與無准證遊行，以及其他相關的無准證公共集會或遊行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元。

在《刑事法典》下，明知行為會損害不同種族群體之間和諧的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監禁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

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相關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元。

警方提醒公眾，新加坡的公共集會受到《公共秩序法令》監管，在沒有警方准證的情況下組織或參與公共集會屬於違法行為。

警方表示，不會批准宣揚其他國家或外國實體政治訴求，或可能煽動情緒並引發公共秩序事件的集會。

警方強調，新加坡不同種族和宗教之間的和平與和諧不能被視為理所當然，不應讓國外發生的事件影響本地社會和諧。

警方也呼籲公眾不要參與可能破壞我國和平、公共秩序和社會和諧的活動，而應通過適當組織的論壇、對話和募捐活動參與相關議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