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問:原來是新加坡PR,後來因為住的時間不夠,滿10年後PR被取消了。現在想重新申請,該怎麼辦?
這種情況屬於典型的再入境許可(REP)到期未續導致的PR失效,在二次申請中是最常見的一類。

根據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的規定,永久居民(PR)資格被取消或失效後,當事人可以再次提交新的永久居民申請。、
每一份新申請都將依據提交時的個人條件獨立進行綜合評估,評估因素包括:
薪資水平
學歷資質
在新居住時長
所屬行業緊缺程度
社會貢獻(納稅、義工活動等)
家庭聯繫(是否有新加坡公民/PR親屬)
需要明確的是:過往曾獲批PR的記錄,在審核中既不會直接增加通過率,也不會構成否決因素。簡言之,沒有優先權,也沒有懲罰性歧視。
關於公積金的特別說明
若申請人曾在放棄或喪失PR資格後,一次性全額提取了公積金(CPF)帳戶餘額:
重新獲批PR後,必須將此前提取的全部本金及相應累計利息全額返還至CPF帳戶
帳戶方可在新加坡法律框架下重新激活並正常使用
若此前從未提取過CPF帳戶餘額(帳戶保留在新加坡):

重新申請的具體操作步驟
第一步:回新加坡,找一份穩定工作。
這是最關鍵的一步。拿EP或S Pass回來工作,開始正常領薪水、交稅、繳CPF(雖然EP沒有CPF,但所得稅記錄同樣重要)。
第二步:耐心工作至少12個月,再提交申請。
因居住時間不夠被取消的前PR,ICA會特別在意「這次你是不是真住下來了」。剛回來就遞交申請,等同於還沒有證明自己的居住意願,大機率被拒。等有了至少一年的工資單、稅單、CPF繳納記錄,申請的底氣就完全不一樣了。
第三步:如實填寫過往PR信息,並附上一封解釋信。
e-PR系統會明確問你是否曾持有PR,必須如實填寫獲批時間、PR號碼以及取消原因(寫「REP到期未續」即可)。同時強烈建議上傳一封解釋信,說明三件事:上次因長居海外導致PR失效;現在已回新加坡穩定工作並長期定居;本次與新加坡的紐帶比上次強在哪裡——工作穩定、已租房或買房、家人同行等。
第四步:等待審核結果。
材料齊全的申請,目前審核周期通常在6個月以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