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周一(10月5日),法院下令將一名被指控在2020年于海灘路(Beach Road)實施謀殺的62歲男子拘留,以進行精神評估,旨在確定其在認知障礙的情況下是否具備進行自我辯護的能力。
鄭旭春(Chng Hock Choon,音譯)被指控於2020年9月13日謀殺了當時67歲的米斯基曼·馬基普(Miskiman Maakip)。
當局於當天下午3點左右,發現米斯基曼靜靜地躺在海灘路第5座組屋附近的草地上。他被送往醫院,但隨後被宣布死亡。
在周一的高等法院視頻聽證會上,副檢察官Christina Koh和Grace Chua申請將鄭旭春拘留在心理健康學院(IMH),由指定的醫療從業人員進行評估,並出具證明其是否能夠進行辯護的證書。
鄭旭春在視頻中顯得消瘦虛弱,留著齊肩長發,此前已被診斷患有痴呆症。在時長15分鐘的聽證會期間,他多次起身,並試圖離開通過視頻連線參加聽證會的房間。
一名中文翻譯告訴他的律師,鄭旭春能說出自己的名字,但無法說出自己的身份證號碼。
在聽證會預定開始前五分鐘,他離開了房間,隨行人員似乎允許他離開。
當法庭開庭時,他的律師Krishna R Sharma告訴法庭,鄭旭春告知工作人員聽證會已經結束,因此「他們把他帶回去了」。
隨後,程序暫時中斷,以便工作人員將鄭旭春重新押回。
Koh檢察官引用了鄭旭春之前的精神報告,指出他被診斷患有神經認知障礙,記憶力和認知能力受損,導致他無法跟進法庭程序或理解針對他的指控。
因此,檢方尋求正式評估以確定鄭旭春是否具備辯護能力。
鄭旭春的另一位律師鍾廷輝(Chung Ting Fai,音譯)對此申請沒有異議。
法官Dedar Singh Gill批准了該申請。法院將在證書出具後再次開庭。
如果鄭旭春被證明不具備辯護能力,將適用《刑事訴訟法》第247至249條的法定製度。
在該制度下,法院必須判定鄭旭春是否無法進行辯護。
如果判定無法辯護,法院必須將案件報告給相關部長,並指定一個「虛擬監禁期」(notional imprisonment period)——即如果鄭旭春被判定有罪,他本應承擔的監禁時長。
隨後,部長可以下令將鄭旭春拘留在心理健康學院(IMH)或任何其他合適的設施中。
由於鄭旭春尚未被證明不具備辯護能力,法院此次未討論其虛擬監禁期。
該案的更多細節尚未在法庭上披露。
在之前一起適用相同法律制度的案件中,一名殺害妻子的90歲老人被證明精神失常後,被給予了五年的虛擬監禁期。
Ridawi Morsudin於8月28日由高等法院判定虛擬監禁期。據信,這是自2025年2月新加坡精神失常制度修訂生效以來,處理的第一起此類案件。
Ridawi被發現患有痴呆症,在殺害妻子時可能處於譫妄狀態。
在決定虛擬監禁期後,該案的高等法院法官表示將把案件報告給相關部長。與此同時,Ridawi將被繼續羈押在綜合醫療中心(Complex Medical Centre)。
謀殺罪在新加坡可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