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及內政部長尚穆根表示,政府將提呈新法案,明確包括青少年在內的所有詐騙犯和錢騾,都應面對具阻嚇作用的刑罰。
高庭早前裁定,涉及詐騙相關罪行的五名青少年,改判緩刑監視或維持社區刑罰,並指對年輕罪犯量刑時,主要考量一般來說應是改造。
尚穆根昨天(6日)在國會答覆議員詢問時表示,政府必須考量更廣泛的後果。如果我們對詐騙分子以及協助詐騙者採取寬容態度,將會有更多國人受害,包括可能因此失去畢生積蓄的年長者。
他說,如果年輕的罪犯僅僅因為年紀小就被從輕發落詐騙集團便會更有動力招募更多年輕人充當錢騾,我們絕不能容許這種情況發生。
去年有超過1000名年輕人因涉及詐騙案件而接受調查。
目前的量刑指導原則一般建議,對21歲以下的詐騙犯判處監禁或改造訓練,由青年法庭處理的案件除外。
政府認為,在涉及詐騙罪行的判罰中,阻嚇和預防必須占有更大比重。
當局也在探討是否應該要求接獲有條件警告的年輕人,接受有關防範詐騙和金融知識方面的系統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