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盜刷信用卡 騙勞力士表 獅城女子3個月詐23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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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9-0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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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曾素玲將在9月9日返回法庭接受判刑。（海峽時報）

（新加坡4日訊）騙走八隻總值39萬8000餘元（約119萬4000令吉）的勞力士名表，欺騙僱主的錢，以及利用他人的信用卡還債，女騙子在短短三個多月內詐取77萬1000餘元（約231萬3000令吉），前日在庭上認罪。

被告曾素玲（37歲）承認15項欺騙罪後，控方促請法官判監45個月到48個月，法官案展本月9日，讓律師求情後判刑。

被告案發時在一家專門製作儀式項目的公司工作，去年7月間，被告到烏節路一家手錶珠寶店，向職員購買八隻價值不菲的勞力士名表。

被告謊稱幫第三者購買，而對方是手錶珠寶店的顧客，該名職員信以為真，把表給她，事實上，對方並沒有指示被告幫他購買八隻手錶。

手錶價格最高11萬4000餘元（約34萬2000令吉），最低1萬9000餘元（約5萬7000令吉），總值39萬8000餘元。

被告到不同當店典當八隻手錶，總共當了24萬5500元（約73萬6500令吉）。被告把錢拿去花掉和償還債務。

去年間，對方將信用卡交託給被告，要她幫忙購買行李箱，但被告卻使用信用卡還債，於去年9月13日償還拖欠酒廊的錢。

被告常去該家位於惹蘭蘇丹的酒廊，累積帳單額12萬3900元（約37萬1700令吉）。

被告落網後，警方起回八隻手錶，但被告並沒有還錢給當店。

控方促請法官判監45個月到48個月，控方說，本案涉款數額高，被告接連犯下三種不同罪行。雖然被告沒有案底，但不能視為初犯。

控方指，被告違背交託信用卡給他的人，以及僱主對他的信任。她也沒有做出賠償。（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