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一個比較年輕網友的女子,來自比較窮的國家,嫁給一個比較老的新加坡男人,多數也比較窮,沒受過什麼教育。
於是外埠新娘拿不到PR或公民,這是新加坡法律和移民廳的問題,與世界上多數國家不同,新加坡規定與新加坡公民結婚的外國人並不會自動去得新加坡PR或公民權,於是不少外埠新娘只能以「長期探訪簽證」(long term visit)的名義在新加坡生活。
而「長期探訪簽證」隔一段要申請才可以延續,該申請要有那個新加坡丈夫的資助,即使有了資助移民廳也可以不批准,並且移民廳不會給申請人任何解釋。
而且據我們所知海峽時報說過去幾年移民廳拒絕了14%這樣的「長期探訪簽證」申請和45%的此類PR申請。
由於有這樣的簽證/居留問題,當婚姻有問題時,外埠新娘就處在極其悲慘的境地,她的新加坡丈夫基本上可以隨時把她趕出新加坡,很多外埠新娘為了能和孩子在一起,只好忍氣吞聲,有的常年被關在家裡,有的受虐待,她們很少有機會得到法律援助。
另外就是新加坡丈夫去世後,沒簽證的外埠新娘的繼承權很難有保障。多數這樣的新加坡丈夫是第二次或更多次婚姻,他以前的孩子也要分遺產,而他們多數不喜歡那最後一個繼母和她的孩子,並且他們知道這繼母在新加坡待不下去,所以在糾紛中會很強硬或蠻橫。
之前也有海峽時報的例子中,有個中國媽媽和她與她的新加坡丈夫生的兒子應該能得到他過世的丈夫組屋20萬新幣價值的3/4,但她新加坡丈夫的大女兒(與前妻所生)只給了這娘倆一萬新幣,還說一萬新幣換成人民幣是很多錢了,但是你要知道這個新加坡丈夫過世前的最後日子全是他的中國妻子在照顧的!
所以各位女網友們如果要嫁給新加坡男人前一定要三思,尤其是那些沒受過高等教育的,打零工還號稱自己開公司,在家族企業的,第二或更多次婚姻的!
如有可能一定要想好保護自己的辦法,在這方面新加坡是個很殘酷的地方,很多新加坡人可以是很殘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