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帶偽鈔嫖妓 辯稱教學用,上訴遭駁回

2018/06/25   •   5435閱
數學教師因使用兩張100元鈔票嫖妓,並辯稱是教材教學實驗,遭到判刑。近期上訴時,律師以學校活動及教學計畫為證,但法官仍認定辯方說辭不可信,上訴遭到駁回。報導揭示,教師的行為反映出對貨幣偽造的認識,並引發了關於教學實驗是否可以採用偽鈔的爭議。

偽造兩張100元鈔票嫖妓辯稱是教材,數學教師上訴稱兩張鈔票素質差到稱不上偽鈔,法官斥完全不可信,反問為何不使用「大富翁」玩具鈔?

媒體《新明日報》之前報導,中學數學教師王文明(44歲,譯音)被指在2015年8月3日去找開心時,使用兩張100元假鈔給了越南女,他經審訊被定罪,去年11月被判坐牢3年。

被告針對罪成和判刑提出上訴,高庭今早審理,代表被告的王律師事務所律師何貝旋以他的教學計劃為證,辯稱他在案發期間確實有意教導貨幣兌換的課題。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188/11882760.avif

辯方也以校方文件為證指,學校當時正要舉辦「數學日」,準備日恰逢他提取真鈔用來複印成涉案偽鈔的同一天。

法官就此提出質疑,誰會製造偽鈔來教學?為何不能使用「大富翁」(Monopoly)的鈔票或外國鈔票?

辯方回應稱,儘管這做法聽起來很笨,但考題跟100新元的兌換有關,而「數學日」的主題是SG50,他才選用背面印有各制服團體的100元大鈔,認為可以引起學生共鳴。

辯方也稱,被告以家中印表機複製的兩張鈔票,質感差到越南女到超市消費時,收銀員一摸就知道鈔票是假的,根本稱不上是偽鈔。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188/11882761.avif

(意示圖)

但控方反駁,是否構成偽鈔在於「仿」,而不在於「真」,法官也認同辯方的說辭根本不可信,駁回了被告的上訴。

另一方面,控方也指出,被告在錄口供時曾稱,他是因為好奇,想「做實驗」看是否有人會發現兩張鈔票是偽鈔,這也因此顯示了,被告其實知道偽鈔在錢包里,而且有意圖使用。

不過辯方律師卻辯稱,從被告的語境看,他想在課室里「做實驗」,看學生是否能辨認真鈔和偽鈔,並不知道把假鈔交給別人的行為就違法了。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