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繼電動腳踏板之後，共享單車也被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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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05-05
Source: 獅城新聞

共享單車業主下周起需申請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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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政策能否新加坡現在共享單車亂停，亂放，亂丟，大量被破壞的想現狀！！

有意在本地提供共享腳踏車服務的業者須從本月8日起向陸路交通管理局提呈營業執照申請。申請日期將在今年7月7日截止，現有業者若在期限內未提交申請，就須在申請日期截後立即在本地停業。

陸交局今天發文告宣布共享腳踏車業者營業執照的申請詳情。

陸交局指出，在申請日期截止後，無牌營業的業者可面對最高1萬元罰款，或坐牢不超過六個月，或兩者兼施。若業者仍繼續無牌營業，每天將另外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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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是在今年3月通過停車處（修正）法案（Parking Places (Amendment) Bill），以加強管制提供「無車樁」共享服務的業者，以及胡亂停放共享腳踏車的用戶。

根據修正法案，提供「無車樁」共享服務的腳踏車、電動腳踏車，以及電動踏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的業者須申請執照。

在新的執照框架下，業者可在公共空間提供最長兩年的共享腳踏車或個人代步工具服務，但必須遵循陸交局所設的規定，例如車隊數量必須受限。

違反執照條例的業者可被令縮減車隊，或是面對最高1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違例業者也可能被令暫時停業，或是吊銷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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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也須採取必要措施，以確保用戶不隨意停車。在同一年內胡亂停放共享腳踏車超過三次的用戶，將被所有共享腳踏車業者暫時禁止租車長達一年。

此外，業者也須與陸交局分享相關營運數據。

有意申請執照的業者可上網提交申請——https://www.lta.gov.sg/content/ltaweb/en/walk-cycle-ride.html

希望這一計劃的提出能夠幫助新加坡解決共享單車陸婷，亂放，隨意破壞的問題。本來是要給我們帶來便利的工具，卻因為一些原因，影響著大家的生活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