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牌追債公司討債時多次上門大喊大叫、敲打欄杆。 (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追債公司受裝修公司委託,向婦女和其總裁丈夫追債,多次上門大喊大叫、敲打欄杆、對其子女比手勢,甚至上總裁公司貼紅色追債通知書,法庭判定追債公司違反防止騷擾法令,並向夫婦頒布保護令。
《新明日報》報道,根據判詞,申訴人是一名婦女,她與其丈夫於2023年12月聘請承包商為住家裝修,後因服務問題產生糾紛,被指拖欠10萬2937元。承包商於2024年11月委託持牌追債公司上門追討。
隨後,追債人員至少五度前往婦女住家、兩度到其丈夫的辦公樓追債。2024年12月3日,追債人員首次上門大喊大叫並多次敲打欄杆。
當婦女出來解釋時,追債人員不斷打斷她,喊道「總裁沒錢啊」,並以粗俗言語侮辱其擔任總裁的丈夫,隨後揚言要到其公司逼債。兩天後,追債人員果真找上丈夫的公司,貼上紅色追債通知書。
12月11日,追債人員再次上門,指責丈夫躲在妻子身後、「欺騙」承包商。期間,追債人員還對著樓上的孩子做手勢並大喊:「你的孩子在樓上看著,不是很討喜哦」,甚至威脅會繼續上門。婦女隨後兩度報警並申請保護令。
追債公司總經理隨後代表出庭,稱員工所有行動均屬於持牌追債員履職的合理範圍,不構成騷擾。
法庭頒夫婦保護令
不過,防止騷擾法令庭的法官認為,社區環境安靜,追債人員敲打欄杆、大肆喊叫及出言侮辱已構成具有威脅性與辱罵性的行為,意在羞辱夫妻倆以迫使他們還債,已觸犯法令。
法庭最終頒布保護令,嚴禁追債公司及其員工繼續對婦女及其家人做出騷擾或威脅行為,並禁止他們前往其丈夫的工作場所追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