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中年男子因涉嫌挪用清真寺資金,將面臨法庭起訴。
新加坡警察部隊(SPF)在周二(8月11日)的一份聲明中表示,一名42歲的男子因涉嫌挪用清真寺資金,即將被起訴。
該男子是該清真寺的員工,涉嫌在2月至5月期間挪用資金。
42歲男子私吞超過1.4萬新元信託資金
警方在5月16日收到舉報,稱該男子從清真寺的捐款箱中取走資金。

根據初步調查,他被認為在僱傭期間,貪污了受託交給他的超過1.4萬新元的資金。
面臨刑事背信罪指控
該男子將於8月12日在法庭受審,被指控觸犯《1871年刑法》第408條,構成雇員刑事背信罪。
該罪行最高可判處15年監禁以及罰款。
警方表示,他們對任何從事欺詐或不誠實行為的人員持嚴肅態度。
新加坡警察部隊補充道:「違法者將依法受到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