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住在鄰座組屋,67歲私召車司機以為73歲羅厘司機刺破他的車子輪胎,兩度在凌晨時分偷偷上門,把尿液和糞便混合物丟到對方單位門口,被罰款5000元。
被告蔡金順(67歲,音譯)昨早,承認兩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控狀。
《新明日報》報導,庭上揭露,被告案發時是一名私召車司機,居住在武吉巴督中央第228座組屋。受害者是居住在被告對面第227座組屋的73歲老漢,案發時他是一名羅厘司機。
受害者分別在4月28日和5月4日報警,投訴有人在他的單位外潑「難聞的東西」。
調查揭露,被告因為懷疑受害者刺破他的車子輪胎,於是在4月28日凌晨2時12分和5月4日凌晨3時14分,分別把尿液和糞便的混合物丟到對方的單位門口。
受害者發現後,感到不安,於是報警。

被告蔡金順無代表律師,周二早上承認兩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海峽時報)
被告在5月4日晚上8時05分被逮捕,隔天被保釋在外。
被告無代表律師,日前呈上求情信,在庭上並沒有發言。
另外,記者走訪發現,被告與受害者組屋相鄰,共用一個露天泊車場。
但記者上門採訪,受害者家中則無人應門,唯發現受害者的單位外安裝電眼,相信可以將單位外發生的事故拍下。
周圍居民均說,他們沒有聽說過發生這起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