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已婚水果販冒充成工程師,還謊稱妻子已故,與網上結識的54歲女郎交往,並在兩年內以各種理由騙取女方錢財,甚至偷走並典當女方姐姐的金飾,涉案金額超過93萬元。
被告江俊毅(57歲)面對包括偽造文件、欺騙及偷竊等11項控狀。他前日承認其中4項,法官將餘項一併納入考量後,判處他坐牢3年7個月。
案情顯示,2020年10月16日,被告通過面子書結識54歲的女受害者,兩人隨後發展為情侶。
被告向受害者謊稱妻子已經去世,但實際上其妻子健在,兩人還育有一子。
被告隨後虛構了一家公司,假冒海事工程師。交往初期,他聲稱需要資金承接一項與建屋局有關的油漆工程,騙取受害者轉帳10萬元。事實上,被告當時只是一名水果販,他將這筆錢用於向供應商採購水果。
2021年1月8日至10月21日,被告至少兩次謊稱其母親,因簽署授權書而取得處置其房產的權利,並將房子抵押給花旗銀行貸款。
他接著謊稱自己是貸款擔保人,若無法償還45萬元貸款,銀行將強制拍賣房子。受害者為了幫他「渡過難關」,先後分四次轉帳共計25萬元。
同年10月27日至30日,被告又至少兩次謊稱需要資金經營一項與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有關的藝術業務。受害者再次信以為真,分兩次轉帳共25萬元給被告。
被告得寸進尺,於2021年4月趁身在受害者位於武吉巴督西的住家時,撬開主人房內上鎖的抽屜,盜走屬於受害者姐姐的39件金飾,總值約5萬元。
他隨後將金飾拿到多家當鋪典當套現,所得款項全用於家庭開銷,事後既未歸還首飾,也未作出任何賠償。
根據控狀,被告於2020年11月至2022年10月期間,通過詐騙及偷竊等手段,騙取及盜走受害者與其姐姐總值約93萬7634元的財物。
庭上並未透露受害者如何發現受騙及報警的經過。被告於2026年1月22日被捕。(人名音譯)

被告有欺騙及偷竊前科
庭上揭露,被告有欺騙及偷竊前科,曾因此入獄。
律師狄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事後出售房屋,向受害者償還15萬8000元,並全程配合警方調查,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此外,被告也以需處理家庭及工作事務為由,申請展期服刑,獲法官批准,將在下周三入獄。
被告持續向受害者撒謊騙財,為取信對方,虛構了「偉翔」及「泰勒」兩名人物,分別冒充自己的同事和老闆。
他甚至購買手機SIM卡,以兩人的身份聯繫受害者,營造自己有能力及有意還錢的假象,並不斷編造藉口拖延還款。
事實上,被告收到受害者的錢後,將大筆款項用於購買萬字票。每逢萬字票開彩日,他平均花費4000至5000元投注,每月平均花費約5萬元。
此外,被告於2022年6月13日或之前,從網上下載一張面額60萬元的大華銀行支票圖片,並利用手機修圖軟體篡改內容,將自己偽造成收款人。
隨後,他向受害者的姐姐出示這張偽造支票,謊稱自己完成藝術業務合約後將獲支付60萬元,以證明自己有能力還錢,令受害者信以為真,繼續借錢給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