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加坡被裁員，競業協議還算數嗎？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q6r6R
Published: 2026-07-14
Source: 獅城新聞

<a>

</a><a></a><a>![在新加坡被裁員，競業協議還算數嗎？](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8/17884768.avif?0)</a>

<a></a>

<a>

</a> 

經濟下行，被公司裁員已經夠煩了。如果這時候，公司還甩給你一份競業協議，規定你離職後不能去競爭對手那裡工作，這口氣你咽得下嗎？這到底合不合法？

競業協議，不是老闆的「萬能牌」 

很多人以為，合同上白紙黑字簽了名，就得無條件遵守。但在新加坡，競業協議（non-compete clause）可不是老闆的「尚方寶劍」。公司想用一紙協議「鎖住」你的職業發展，必須先證明兩點：首先，這是為了保護公司真正的核心商業利益，而不是隨便找個理由；其次，協議里限制的範圍、地域和時間都必須在合理範疇內。

那什麼才算「合法的核心利益」？新加坡全國職工總會（NTUC）助理秘書長鄭德源（Patrick Tay）解釋說，如果你只是一名普通員工，日常工作根本接觸不到公司的商業機密或高度敏感信息，那麼競業協議對你很可能就是一張廢紙。因為強行限制你，並不能保護公司的利益，反而是在無理地阻礙你找下一份工作養家餬口。

所以，別被一紙協議嚇倒。如果條款寫得天馬行空，比如限制你在全亞洲從事相關行業，或者限制期長達好幾年，這種條款在法庭上很可能站不住腳。最終是否合理，要看具體情況，不是老闆說了算。

如果沒有合法的利益需要保護，這類條款將被視為對雇員謀生能力的不合理限制。 離職時被要求籤新協議？小心有詐 

最需要打起十二分精神的，就是辦離職手續（offboarding）的時候。鄭德源特別提醒，如果公司在你被裁員的節骨眼上，突然拿出一份新的競業協議讓你簽，千萬要多個心眼，不要為了快點走人就草率下筆。

這時候該怎麼辦？穩住，別急著簽。先把文件拿過來，仔細閱讀條款。記住，一旦簽了字，就具備了法律約束力。鄭德源**建議**，工會成員可以先諮詢工會，普通人也最好尋求法律**建議**。公司必須給你合理的考慮時間，不能以任何藉口催促或強迫你當場簽字。

更重要的是，要清楚自己的權利底線。根據新加坡《僱傭法令》，公司無權以扣發你的工資或任何應付款項為要挾，逼你簽下這類文件。如果公司這麼做，它自己就已經違法了。

工會成員可以在簽署前尋求工會建議，並在可能的情況下尋求法律建議，因為這些協議一旦簽署就將具有約束力。 如果已經簽了或被告了，如何維權？ 

如果已經簽了，甚至倒霉地收到了前東家的律師信，難道就只能任人宰割嗎？當然不。在新加坡，你完全有權挑戰競業協議的有效性。如果事情鬧大，請個律師來保護自己的權益是非常必要的。

別覺得打官司離自己太遠，或者投訴無門。鄭德源提到，NTUC就設有法律診所，可以為收到律師信的工會會員提供初步的法律諮詢。會員還能通過NTUC的法律援助小組，獲得更進一步的律師**建議**或代理服務。

新加坡人力資源專才學會（IHRP）的認證專家 Malcolm Chen 也認為，簽了競業協議不代表你的職業生涯就被判了「死刑」。最終結果如何，還是要看合同的具體條款和你的實際情況。最穩妥的做法是：在接受新offer前，先找律師諮詢一下，把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搞得明明白白。

雖然有必要保護機密信息、防止專有信息被使用、防止客戶或員工被挖走，但這些都應該通過有針對性的、合理的措施來解決，而不是通過一個全面的限制，給尋找新工作機會的員工製造不確定性和焦慮，並影響他們的生計。 

📌 要點總結

✦ 新加坡的競業協議不是「霸王條款」，其限制範圍、地域和時間都必須合理，且真實目的是為了保護公司的核心商業利益。 

✦ 離職時被要求籤新的競業協議，務必警惕。不要當場簽字，你有權尋求專業意見，公司更無權扣薪強迫。 

✦ 如果不幸因競業協議產生糾紛，可以從法律上挑戰其有效性，並向工會（NTUC）等機構尋求援助。 

職場如戰場，懂法才能保護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