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怒症爆發！騎行者與巴士司機街頭大打出手，結局令人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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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1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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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騎行者在與巴士司機險些相撞後引發激烈衝突。儘管他已執行了為期七天的短期拘留令，但目前仍對其定罪和判決提出上訴。

49歲的謝孟強（Chia Meng Chiang）此前就一項鬥毆指控申請審理。最終他被定罪，並被判處短期拘留令——這是一種社區刑罰，不會留下刑事記錄，但旨在通過讓違規者體驗監獄生活來震懾並防止再次犯罪。

根據周六（7月11日）公布的書面判決書，儘管謝孟強已完成刑期，但在獲釋後立即提交了上訴。

## 案情回顧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4年11月25日傍晚，整個過程被巴士車內的監控系統完整記錄，涵蓋了多個內部和外部視角。

共同被告、55歲的鄺恆傳（Khong Heng Chuen）當時正駕駛著85路公共巴士在榜鵝東路行駛。當他在紅燈前停下時，謝孟強正騎車在同一條路上。

綠燈亮起後，鄺恆傳在第3車道起步，此時謝孟強就在他前方。謝孟強起初在車道左側，但隨後開始向中心漂移。

為了避免撞到自行車，鄺恆傳鳴笛約10秒，並採取了緊急制動。

隨後，謝孟強停下車，將自行車停在巴士正前方，走到司機窗前，兩人隨即開始激烈爭吵並互相辱罵。

鄺恆傳要求謝孟強走到前門，並開始用手機拍攝，同時向乘客解釋情況。

謝孟強隨後強行登上巴士並搶走了鄺恆傳的手機。作為回應，鄺恆傳用肘部鎖住謝孟強的脖子，要求還回手機，隨後將其從車上拽到了馬路上。

兩人隨即發生肢體衝突，謝孟強在被拖行過程中試圖踢對方。在站穩腳跟後，謝孟強向鄺恆傳衝去，但被對方甩向路緣石。

儘管有乘客大聲喝止，但衝突依然繼續。最終，鄺恆傳將謝孟強壓在地上，並要求旁觀者報警。路人隨後將兩人分開。

此次衝突導致鄺恆傳大拇指扭傷，而謝孟強則導致肋骨骨折和腳趾挫傷。

鄺恆傳在今年3月承認了故意造成傷害的指控，同樣被判處七天短期拘留令。

## 謝孟強的辯護



然而，謝孟強在面對鬥毆指控時選擇了自行辯護。他主張自己是正當防衛，堅稱是鄺恆傳先挑起打鬥。

檢方對此予以反駁，指出謝孟強在多個時間點升級了矛盾，例如將車停在巴士正前方，以及在第一次肢體接觸中搶奪手機。

區域法官程雨希（Cheng Yuxi）指出，從鄺恆傳的視角來看，謝孟強橫跨三個車道，隨後以極慢的速度漂移到第3車道中心，正好擋在巴士面前。

程法官表示，鄺恆傳當時感到震驚，認為謝孟強的行為危及了他本人及車上乘客的安全，甚至導致一名乘客在座位間被甩動。

而謝孟強則認為鄺恆傳在緊跟其後，且未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法官指出，儘管謝孟強盡力加速，但仍無法拉開與巴士的距離。

法官補充道，謝孟強調整位置是為了避免被夾在巴士和路緣石之間，且由於認為對方駕駛危險而感到憤怒。

程法官認為，這是一個典型的「路怒」場景，但當鄺恆傳鎖住謝孟強的脖子並將其拽下車時，確實是對方先發起了肢體衝突。

雖然法官認可謝孟強的踢腿動作是為了擺脫對方的控制，但並不認為隨後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謝孟強此前有無關的交通違規記錄，但檢方並未將其作為指控依據。

檢方請求判處七天監禁，理由是謝孟強的言行啟動並升級了這次對抗。

在減輕處罰的陳述中，謝孟強表示他理解此事的嚴重性，並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他聲稱這些行為不代表他的常態，因為當時他處於高壓環境下。

謝孟強在判決當天立即執行刑期，但在獲釋幾天後，便針對定罪和判決提出了上訴。

上訴庭將於日後審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