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挑戰精神醫學！男子起訴心理健康學院要求「禁止禁閉任何人」，結果被法院痛批濫用程序並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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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2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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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曾三次被拘留並在心理健康學院（IMH）接受治療的男子起訴了該學院、衛生部以及其他政府被告。

李先生（Mr Frank Lee）尋求一項禁制令，禁止 IMH 「從此以後再禁閉任何人」，並要求法院發布一項聲明，揭露他及相關方所遭遇的「真相」。

在周五（5月22日）公布的判決中，安德烈·馬尼亞姆（Andre Maniam）法官駁回了該起訴訟，並命令李先生分別向 IMH 和政府被告支付 47,000 新元（約 36,700 美元）和 27,000 新元的訴訟費用。

馬尼亞姆法官認為，李先生的起訴書並未披露任何合理的訴訟理由，且其部分行為表現出對法律程序的「令人震驚的濫用」。

## 案件詳情



2024年7月，李先生因非法禁錮一名女性（該女性也是本次訴訟的被告之一）而被逮捕。

這導致李先生在當年7月至8月期間被送入 IMH 留院治療。

隨後，他在2024年11月至12月以及2025年4月至5月期間再次被送入 IMH 留院治療兩次。

李先生在起訴書中表示，他並不尋求經濟賠償，因為「對我所遭受的事情進行賠償是不可能的」。

他寫道，此次訴訟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我在新加坡所遭受的事情發生在他人身上」。

他請求法院對 IMH 下達禁制令，禁止其「從此以後再禁閉任何人，以保護我免受進一步的傷害和痛苦」，並要求一份闡明「真相」的聲明。

他還寫道，他「時刻清醒地意識到，在任何給定時間，都有數百人在 IMH 員工手中遭受與我類似的痛苦」。

判決書指出，他還提交了一份名為《精神病學的真相》的宣誓書，聲稱精神病學在傷害人類，且是「人類歷史上最邪惡的騙局」。

IMH 和其他政府被告隨後申請撤銷李先生的訴訟。

馬尼亞姆法官表示，李先生不承認 IMH 可以拘留或治療任何人，因為他認為人類意識的存在和精神疾病的存在「並非事實」。

「原告認為證明人類意識、精神障礙存在，或者證明原告擁有意識或患有精神障礙的舉證責任在 IMH 身上，這是錯誤的，」馬尼亞姆法官說。

「原告起訴 IMH 是聲稱 IMH 行為違法——那麼證明這一主張的責任在於他自己。如果證明其主張需要證明不存在人類意識或精神障礙，或者證明他沒有意識或從未患有精神障礙，那麼這也應由他來證明。」

法官進一步指出，無論如何，議會和法院都已經承認了人類意識和精神障礙的存在。《精神健康（護理與治療）法案》正是基於這些前提而制定的。

法官認定，李先生的起訴書沒有披露任何合理的訴訟理由。事實上，其訴求僅針對 IMH，而並非針對所有被告。

## 法官：起訴只是為了博關注



「此外很明顯，原告起訴其他被告並非出於任何合法目的：他起訴他們是因為他想引起他們的注意，但這並不是起訴他人的合法理由，」馬尼亞姆法官表示。

例如，李先生在起訴書中寫道，他將衛生部（MOH）列為被告的主要原因是為了「讓衛生部意識到 IMH 是如何損害新加坡公民健康的」。

李先生最初將總檢察長辦公室列為被告，但後來將其刪除。然而，他仍將總檢察長本人列為被告，並提出了一項「和解方案」：如果總檢察長閱讀他的起訴書並親自發郵件證明已閱讀，並要求李先生將其從被告名單中刪除，且補償他 20,000 新元的「時間費」，他就會同意。

「這恰恰證明了原告對總檢察長沒有任何救濟請求，總檢察長也不是本案的必要或適噹噹事人。原告只是想要引起他的注意，」馬尼亞姆法官說。

同樣的條件也被開給了總理，但金額要求為 50,000 新元。

馬尼亞姆法官指出，李先生被拘留在 IMH 接受治療，是基於其自身健康或安全需要，或為了保護他人等理由。

法官還注意到，李先生在另一項訴求中的潛在動機是對註冊官決定的上訴。李先生要求向最高法院「指出」該註冊官「是個罪犯」，並強烈建議將其解僱並舉報其涉嫌刑事犯罪。

馬尼亞姆法官稱這種行為是「不可接受的」。

「如果訴訟當事人對註冊官的決定不滿意，他有權上訴；但如果利用上訴並非為了真正尋求救濟，而是為了煽動刑事起訴、要求解僱並更換註冊官，這是對法律程序的震驚濫用，」他說。

「在此時點，關於原告對刑事行為的指控，我不再多言，因為原告稱他已通過地方法官投訴啟動了刑事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