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移民途徑（二）——GIP投資移民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q88ly
Published: 2019-10-25
Source: 獅城新聞

**引言**

**Global Investment Programme (GIP)，即全球商業投資計劃，**是新加坡政府推出的投資移民項目，意在吸引高凈值外國成功企業家到新加坡進行投資。企業家所控股的企業如達到新加坡指定要求（詳細如下），並在審核通過後通過直接投資250萬新幣購買政府指定的基金或投資新加坡公司即有機會申請。

![新加坡移民途徑（二）——GIP投資移民](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01/16010298.avif?1589859421)





**1** 





 **主申請人要求** 

至少擁有3年企業創業經驗以及豐富的商業記錄

提供公司近3年的審計報告（在中國成立的公司的審計報告需要由CICPA榜上的前50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

特定的行業(房地產行業排除)

所控股的公司在申請前最近一年的營業額不少於5000萬新幣，且過去3年年平均營業額不少於5000萬新幣

公司如果是私企，申請人必須占公司30%股權，參與公司日常經營運作，申請人在該公司的職責範圍以及公司的盈利能力也作為審批的考慮因素

**\*可以隨同申請的附屬申請人：**

配偶

在申請當日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兒子需要服兵役）

申請人的父母及滿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可申請有效期為5年的長期探訪准證（LTVP）,LTVP與再入境許可證相關聯，可申請續簽

**2** 



**![新加坡移民途徑（二）——GIP投資移民](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01/16010299.avif?1580394630)**







 **兩種投資方案** 

**方案A:** 投資不少於250萬新幣建立新的商業實體，或擴充現有的商業實體；

**方案B:** 投資不少於250萬新幣到一支GIP首選基金，可選擇的基金如下：

![新加坡移民途徑（二）——GIP投資移民](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01/16010300.avif?1589859421)





註：其他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基金已結束資金募集活動，不再接受投資（截止2019年1月10日更新）。

**3** 



**![新加坡移民途徑（二）——GIP投資移民](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01/16010299.avif?1580394630)**







 **方案A申請人的附加評估標準** 

針對方案**A**，對申請人還有附加的評估標準，具體如下：

**選擇方案A（開設新加坡公司）的申請人需要附加的標準：**

提供詳細的5年商業或投資計劃

在新加坡永久居民申請批准後完成商業計劃中概述所列第3年的目標，並在5年內完成商業計劃目標。

**選擇方案 A(擴張原有企業)：**

除上述(1) 兩點以外，還需要：

A. 額外僱傭5名雇員

B. 每年商業支出額外增加100萬新幣

**4** 



**![新加坡移民途徑（二）——GIP投資移民](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01/16010299.avif?1580394630)**







 **續籤條件** 

當永久居留權生效後，申請人將獲得為期5年的Re-Entry Permit (REP)簽證。在首個5年後，申請人需要符合以下條件才能續簽REP（分別有續簽3年和5年的可能）。

**方案 A下，5年後到期續簽3年的條件：**

達到上述方案A的投資條件，並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其一**：

a. 在新加坡建立商業實體且第3年目標增聘至少5位員工，員工總數裡持新加坡國籍的員工不少於5名，全年商業經費支出額外增加100萬新幣**或**

b. 主申請人或者至少一名附屬申請人已經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時間。

**方案 A下，5年後續簽5年的條件：**

達到上述方案A的投資條件

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a. 在新加坡建立商業實體且第3年目標增聘至少5位員工，員工總數裡持新加坡國籍的員工不少於5名，全年商業經費支出額外多100萬新幣，**以及**

b. 主申請人以及附屬申請人已經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時間。

**方案B下，5年後續簽3年的條件：**

達到方案 B的投資條件

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a. 在新加坡建立商業實體，僱傭5個或以上新加坡國籍的員工，全年的商業經費支出額至少100萬新幣，**或**

（\*如果選擇投資擴充現有的新加坡商業實體方式，聘用員工及商業經費支出額需要為增值數）

b. 主申請人或者至少一名附屬申請人已經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時間。

**方案 B下，5年後續簽5年的條件：**

達到方案 B的投資條件

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a. 在新加坡建立商業實體，僱傭5個或以上新加坡國籍的員工，全年的商業經費支出額至少100萬新幣\***以及**

（\*如果選擇投資擴充現有的新加坡商業實體方式，聘用員工及商業經費支出額需要為增值數）

b. 主申請人和附屬申請人已經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時間。

**5** 



**![新加坡移民途徑（二）——GIP投資移民](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01/16010299.avif?1580394630)**







 **申請及批准** 

（1） 提交申請

（2） 面談

（3） 申請批准後，獲得 Approval-in-Principle (AIP) Permanent Residence (PR), 有效期為6個月；

（4） 6個月內落實他在申請表格里所承諾的投資；（主申請人需要在新加坡指定的銀行開設單獨個人帳戶）

（5） 完成投資後，需要郵寄紙質版的文件，包括：

A. 相關投資證明文件，如股權證書

B. 銀行流水，看到投資已完成

C. 簽署「Investment Undertaking」，原件（需要在被授權的新加坡大使館或領事館官員面前簽署）。

**附：GIP適用行業列表**

![新加坡移民途徑（二）——GIP投資移民](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01/16010304.avif?1589859421)





![新加坡移民途徑（二）——GIP投資移民](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01/16010305.avif?1589859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