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後用瓶蓋刮花七輛車 大叔告訴法官:我壓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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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2-06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6日訊）大叔聲稱壓力大才刮車，一個月內在淡濱尼同個泊車場，喝酒後用酒瓶蓋刮花七輛車，結果被法官斥責：「你有沒有想到車主的心情？」

今年66歲的被告余天成（譯音）面對七項惡作劇的罪名，指他在去年10月以及11月之間，在他淡濱尼住家附近的停車場，一個月內用啤酒蓋刮花了七輛車，造成約1萬1000多新元的損失。

控方以其中三項罪名加以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他認罪後，被判坐牢五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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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余天成（66歲）刮花七輛車昨天被判坐牢5周。他在2018年同樣因為刮車入獄。（檔案照）

被告並沒有代表律師，他在上個月認罪時表示，他並不知道為什麼會怎麼做，聲稱自己生活壓力太大，每個月只能依靠公積金每月發放450新元的退休金過活。

法官斥責被告說：「難道那些車主都得罪你了嗎？你不認識他們還去弄壞他們的車，有沒有想過車主的心情？」

庭上揭露，根據被告的強制性治療報告，他並沒有任何精神疾病。輔導員在報告中表示，被告都是在酒後犯案，並不覺得自己有錯。他的家人再三勸他不要再喝酒，但他始終都不聽。

主控官認為，被告明顯不悔過，必須入獄嚴懲，阻嚇他再次對無辜的人下手。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的兒子每次都會陪伴他一起上庭，被告應該珍惜家人的支持，出獄後和家人一起接受輔導，不要再犯下同樣的罪行。

被告似乎不明白狀況，原先輪到他求情時什麼都不說，卻在法官下判之後突然間哀求法官給他一次機會。

法官當場斥責：「你要多一次機會，就去接受輔導改掉你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