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多人違反病毒阻斷條例被控 最嚴重的坐牢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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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5-07
Source: 獅城新聞

在病毒阻斷措施期間，三名新加坡男子因不遵守居家通知或辱罵執法人員等被控上法庭後，昨天認罪。其中一人被判坐牢七個月，是目前與違反阻斷措施有關的案件中刑罰最高的。

## 男子被判監七個月刑罰至今最高



被告拉維（53歲）面對八項罪名，包括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刑事恐嚇、辱罵公務員及醉酒騷擾他人。他承認其中三項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結果被判監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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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維辱罵警員並恐嚇安全距離執法人員，被判坐牢七個月。（檔案照片）

案情顯示，被告在4月14日晚上7時許，在黃埔通道一帶與一名不同住的人見面，違反管制條例。他接著在便利店邊喝啤酒邊排隊，但卻大喊大叫，並辱罵到場的兩名警員。

數天後（18日），三名安全距離執法人員見被告沒有戴好口罩而提醒他，反遭被告恐嚇。

另一名被告張春華（47歲）面對三項罪名，包括觸犯傳染病法令第21A條文和傳染病（防止傳播冠病19措施）條例，他承認其中一項，其餘兩項交法官一併考慮，結果他被判坐牢五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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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春華從印尼峇淡島回國後，不顧居家通知三次離開家。（梁麒麟攝）

根據案情，他3月17日從印度尼西亞峇淡島回國後，接獲居家通知須在家隔離至31日。

執法人員在3月24日發現他擅自外出，搭巴士到裕廊東買食物，提醒他不准再離家，但他28日又離家下樓查看信箱，隔天還跑到附近咖啡店買食物，逗留30至45分鐘才回家。

第三名被告梁中傑（35歲）則面對一項騷擾控狀，指他於4月13日上午11時許，在裕廊東24街一帶的咖啡店非法賣口罩，還對食品局執法人員爆粗口。

他原定昨天認罪，但他在庭上稱執法人員大聲喊他，他才爆粗口，而且他只是等顧客來取貨，沒有在場售賣口罩。由於他對案情提出異議，法官將案展本月19日進行審前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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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羅被指在阻斷措施期間，兩度對執法人員爆粗口。他昨天走出法庭時用口罩遮臉，避免被拍。（梁麒麟攝）

## 違反阻斷措施條例 四人被控



除了這三名被告，另有一名男子涉嫌違反居家通知，三名男子則被指在阻斷措施期間犯案，四人昨天先後被控上庭。

張天喜（37歲）面對六項罪名，包括觸犯傳染病法令第21A條文和傳染病（防止傳播冠病19措施）條例，指他在3月26日從泰國回國後，接獲居家通知，須隔離至4月9日。

但是，他卻在4月1日和4日涉嫌擅自離開泛太平洋服務公寓的房間，並讓一名女友人到房內，每次兩三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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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天喜被指在居家通知期間，擅自帶女友人到酒店房內。（梁麒麟攝）

4月6日凌晨12時許，他又被指在地下停車場與三名朋友見面後，一同到16樓，10分鐘後他才獨自回到房間。

被告有意認罪，案展本月20日。

24歲菲律賓籍納維羅則面對四項罪名，包括牴觸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醉酒鬧事、辱罵警員和惡作劇。

控狀指納維羅4月19日晚上10時至11時，在烏節路餐館與五人喝酒，結果醉酒鬧事，除了辱罵警員，還用頭猛撞警車的後車廂，造成總值309元的損失。案展本月22日過堂。

另外，63歲勒提納薩米麵對八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指他在上月12日至21日期間，三度離開住家與朋友會面，另兩次則沒戴口罩，且在保釋期間犯案。他有意認罪，案展本月20日。

66歲的李亞羅則被控兩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指他於4月26日和5月2日在阻斷措施期間兩度在熟食中心內，對執法的環境局人員爆粗口。他在庭上表示不打算認罪，案展本月22日進行審前會議。（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