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淡濱尼一座組屋發生13起高樓拋垃圾事件,環境局採取行動懲治垃圾蟲。
衛生部兼人力部高級政務部長許寶琨前天(7月18日)在面簿貼文,稱家訪期間接到的居民反饋,高樓拋垃圾是其中一項引關注的議題。
他表示,會與環境局合作,三管齊下調查以及執法,當中包括在多發區放置告示牌,提醒居民不要亂丟垃圾;通過對話、分發傳單等方式教導居民如何保持居住環境乾淨、安全;若遇上頑固居民亂拋垃圾,則將安裝檢控攝像機。
許寶琨也在貼文中指出,當局在淡濱尼84街第872座安裝了檢控電眼之後,至今已拍下13起高樓拋垃圾的事件。
「環境局正著手採取執法行動,我們將毫不猶豫的將有關人等繩之於法,以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
他也提醒區內的「垃圾蟲」,市鎮會、基層組織以及環境局將會逐步對付有高樓拋垃圾的熱點地區,並呼籲大家合力維護一個潔凈的家園。
根據環境公共衛生法令(Environmental Public Health Act),亂丟垃圾首次罪成可被罰款高達2000元,第二次重犯是4000元,三次或以上是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