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招聘掛名董事設空殼公司 前銀行職員被監加罰款

示意圖
圖: Jeremy Long
一名前銀行職員因為協助招聘掛名董事以設立空殼公司,還為空殼公司開設銀行戶頭供不法分子作為犯罪用途,結果被判坐牢和罰款。
警方的文告說,35歲的Phua Wee Hao被判違反《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法》的一項罪名,以及《公司法》的兩項罪名成立,判處坐牢八個月又一個星期,以及罰款8000元。
調查顯示,被告協助一個企業服務供應商招募本地董事,目的是成立空殼公司,並為這些空殼公司開設企業銀行帳戶。被告之後把這些帳戶的控制權移交給一名居住在海外的身份不明人士。其中一個帳戶過後被用來接收4萬4千多美元,約相等於6萬3000多新元的犯罪所得。
此外,被告所招募的空殼公司董事並沒有誠實且負責任地履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