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隻「熊貓」上演互掐戲碼　foodpanda怒告HungryPanda抄襲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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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12-1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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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panda指控面向海外華人市場的HungryPanda抄襲其熊貓商標，兩者對此展開辯駁。（紅螞蟻製圖） 

**作者 鄭智浩**

**在**新加坡紮根已久的粉熊貓foodpanda日前槓上初來乍到的藍熊貓HungryPanda，上演一場品牌保衛戰。

不用明說蟻粉也猜得出，這兩家送餐平台就是在商標「鬧雙胞」的問題上爭執不休，其中一方才尋求司法程序討個公道。

2012年創立的foodpanda指控後來成立的HungryPanda侵害其熊貓的肖像和名稱專利權，提出嚴正抗議。HungryPanda則不甘示弱，稱其使用熊貓商標並無不妥。

品牌攻防戰就此點燃。

**雙熊貓的商標之爭**

據《商業時報》報道，此次事件主角之一的「HungryPanda SG」是英國母公司HungryPanda Ltd的海外分部，2016年由Eric Liu創立。

這家主打「滿足你的中國胃」的送餐平台，專門為海外華人用戶提供中餐和中國超市的在線外賣服務，生意版圖據悉涵蓋歐美、紐澳和亞洲等市場。

去年11月30日，HungryPanda成功獲取總金額7000萬美元的融資，來拓展中餐和中超外賣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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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gryPanda面簿）

說起兩家熊貓平台的商標之爭，就要回溯至2020年底。

新加坡知識產權署的公開資料顯示，有意進軍新加坡的HungryPanda Ltd在2020年8月13日提交了品牌商標註冊申請。同年11月16日，HungryPanda Ltd提交了另一份有關「HungryPanda」品牌名稱的註冊申請。

按照流程，註冊前的商標都必須公告給大眾審查。foodpanda在同年12月8日發現HungryPanda Ltd的「熊貓」商標疑似侵權後，向當局提交了反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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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

據《商業時報》取得的法庭文件，foodpanda後來在今年6月指控HungryPanda Ltd的商標在視覺和聽覺上與foodpanda現有已註冊的商標十分相似。

依「先來後到」的原則，商標將歸最早成功提交申請的那方所有。foodpanda目前由德國外送企業Delivery Hero所有，它在2012年創立之初，就在本地提交品牌名稱申請。

即使後來為了擴充業務而分別在2015年和2018年提交另一份品牌名稱及粉紅熊貓商標申請，兩次申請顯然都早於HungryPanda Ltd。

為此foodpanda認為，兩家熊貓的樣子雖看似些許不同，但「熊貓」圖騰留給顧客的視覺效果是獨特的，而這全然是foodpanda持續投入廣告，在各地廣泛使用而經營出來的成果。

說白了，樣子不同但長得相似也算是一種侵權，也有蹭品牌熱度的嫌疑。這大概是foodpanda無法接受「藍熊貓」的主要原因。

foodpanda在法庭文件堅稱： 「消費者不太可能仔細分辨兩者的產品和服務，因此有可能把HungryPanda的產品或服務，誤認為是foodpanda的。」

foodpanda要求，HungryPanda SG必須銷毀和刪除所有相關商標，並讓法庭調查侵權期間所損失的商業利潤。

**HungryPanda SG：非首個使用熊貓商標的企業**

HungryPanda SG則在今年6月29日的提交辯護文件中反駁說，新加坡許多餐飲場所都能看到熊貓商標和圖示，它不是首個這麼做的企業。

「事實上，在新加坡商標註冊中有相當顯著數量的熊貓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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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

它還補充說，旗下的外賣業務主要針對特定的消費族群，即海外華人，因此不會如foodpanda所說的，會引起消費者混淆。再者，這些引起爭議的商標還沒有正式在本地啟用。

至於foodpanda指HungryPanda SG在其網站、手機應用商店App Store和Google Play、面簿專頁、Instagram專頁非法使用商標的控訴，HungryPanda SG則撇得一乾二淨。

HungryPanda SG稱，這些商標都是母公司HungryPanda Ltd所擁有，它沒有插手經營，內容管理責任亦不在新加坡分部。

法庭將在明年1月11日進行審前會議。

兩隻熊貓槓上的戲碼，會不會像[中國無印良品](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3MDIwOTEwNw==&mid=2247511989&idx=3&sn=e59bc5bbb3e9d96f09d0afc03ddbf7b9&chksm=ce93ac89f9e4259f9ac5446d7427884189fa9ef74b6518d995153e5fb5a5cb615452ff3e874e&scene=21#wechat_redirect)戲劇化告贏日本無印良品MUJI，後者賠償巨款黯然收場？有一點可以肯定的，絕不會比動物園的[熊貓寶寶](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3MDIwOTEwNw==&mid=2247553961&idx=2&sn=398d42f0e80a1aac3ac72471ed952a44&chksm=ce931095f9e49983d0b1629da785a3dc0e81bda24b46d43c2516420ee4872dddf825dc2269b1&scene=21#wechat_redirect)來得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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