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官一人分飾三角　誘騙少女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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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1-18
Source: 獅城新聞

![警官一人分飾三角　誘騙少女發生性行為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09/17099072.avif?1679357334)





（新加坡訊）一名警官分別冒充龜公、妓女和賣淫集團老闆，誘騙少女與他發生性行為，甚至說服她賣淫，被判監禁13年及5下鞭刑。

根據今日報報道，32歲的前警官莫哈末納茲里於2014年在社交媒體冒充不同身份，說服當時年僅19歲的少女成為性工作者。他在上月26日承認15項控狀，包括冒充欺詐、勒索和通過傳播猥褻內容。另外31項控狀在量刑時納入考量。

案發時，已婚的被告仍在當警察。他在面子書開設帳號後，時常會更換帳號名稱與頭像。

他隨後結識了受害少女，少女告訴他，她非常需要錢，他便建議少女成為一名妓女。期間，被告使用3個不同的名稱，分別冒充一名妓女、賣淫集團老闆和龜公。

少女於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為20名顧客提供性服務。被告讓她保留所有收入，但要她提供她與客戶進行性交易時的照片與視頻。

當少女停止提供性服務時，被告要求少女跟他發生性行為，才能完全離開這個行業，少女也答應了。

但是，被告過後繼續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騷擾少女，威脅將她的露骨照片發布在網上。

被告不僅對這名少女下手，同時也曾冒充女性內衣顧問，聲稱要聘請私人助理，要求應聘者提供自己穿著丁字褲的照片和視頻，騙了4名年齡介於21至33歲的女性。

根據受害者陳述，「每當我經過他強姦我的地方時，我就會回想起這件事，並會感到非常害怕」。

承審法官表示，慘痛的經歷在受騙賣淫的女子身上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記，被告犯罪時身為一名警察，但其身份並不影響判決，除非執法人員是在執行任務時或以工作身份犯案，其身份才會在判刑時納入考量。

新加坡警察部隊證實，警方在得知被告涉案後就迅速展開調查，被告自2018年6月4日就被停職。

被告原本是一名警曹長。被告在上個月26日被定罪後，警方已經對他採取內部處分。

冒充行騙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五年、罰款，或兩者兼施。勒索的最高刑罰則是監禁2年至7年，外加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