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歲女孩慘死於父親拳下，繼母竟也參與虐待，終獲六年三月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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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1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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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本文包含令人痛心的虐待細節。

新加坡訊——周五（3月13日），一名35歲的新加坡女性因參與虐待年僅五歲的女孩艾伊莎（Ayeesha）及其幼子，被判處六年三個月監禁。這名女子是女孩的繼母，也是施暴者之一——在女孩被親生父親毆打致死的慘劇中，她不僅袖手旁觀，更親手將孩子囚禁於骯髒的廁所中長達十個月。

主審法官陳志偉（Eugene Teo）在量刑時指出：「當兩個孩子日復一日、周復一周地承受著非人折磨時，如今卻要尋求寬恕，何其諷刺。」

艾伊莎與弟弟在近兩年的虐待中，長期被赤身囚禁在廁所角落，靠啃食自己的糞便和床墊碎片充飢。他們從未上學，父親向當局編造各種謊言掩蓋其缺席，而繼母自己的親生子女卻能正常上學、沐浴、成長。

2017年8月，艾伊莎因繼母向父親抱怨孩子「太吵」，遭父親連續掌摑，頭部後仰，隨後在廁所中被拳打腳踢、踩踏肩背，最終死於頭部重創。當夫婦二人發現孩子已死，竟聯手偽造現場——繼母謊稱自己遭丈夫家暴、強姦，甚至在高等法院作證時仍堅稱自己是受害者。

父親已於去年被判終身監禁，而繼母則因主動認罪、配合調查，獲得較輕判決。檢方指控其行為「非人道且殘忍」，指出：「廁所不是人該待的地方，更別說是一個孩子——而這裡，正是他們洗澡、排泄、甚至睡覺的地獄。」

艾伊莎全身遍布傷痕，腳趾間有紅腫濕疹般的燙傷痕跡，弟弟則罹患疥瘡、下肢蜂窩組織炎，並因長期社會剝奪出現嚴重發育遲緩——不會說話、無法站立，眼神空洞，唯有繼母下令時才挪動一步。

法庭播放的監控視頻中，弟弟安靜凝視著姐姐被毆打，而姐弟倆終日蜷縮在污穢的角落，如行屍走肉。

辯護律師甘納帕蒂（Ashwin Ganapathy）坦言：「即便英語詞彙浩如煙海，我仍難以找到足夠詞語，來描述這場悲劇。」他強調，繼母雖非主謀，但其作為監護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五年監禁「非寬縱，而是恰如其分」。

法官最終採納了檢方建議，認定繼母的虐待行為「雖非最惡劣，卻仍極其嚴重」，並感謝公共辯護辦公室的審慎陳詞。在宣判前，法官允許她與未婚夫短暫擁抱告別。

背景回顧 

艾伊莎的親生父母於2013年離婚，2014年6月，姐弟倆被兒童保護服務安置於寄養家庭。2015年初，父親與繼母同居，將孩子接回。同年情人節，繼母與父親正式結婚，並育有三名親生子女。

2015年5月起，姐弟倆被送入託兒所，但僅兩個月後便被父親以「寄居外婆家」為由撤出。此後，父親持續撒謊，謊稱孩子健康、在讀，甚至拒絕接聽社工電話。當社工登門探訪，竟無人應門。

孩子們的飲食從一日三餐縮減至兩餐，尿布和食物日漸匱乏。2015年底，他們開始啃食糞便。2016年2月，繼母產後歸家，抱怨孩子「太吵」，於是——第一個「懲罰角落」誕生：一個90cm×90cm的書架圍欄，姐弟倆從此被鎖在其中，僅在吃飯、洗澡時才被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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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懲罰角落：書架圍成的囚籠**（圖片來源：法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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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懲罰角落位置圖**（圖片來源：法院文件）

2016年10月，父親因經濟崩潰，試圖將孩子送回寄養系統，卻謊稱孩子「與母親同住」。社工建議領養，但繼母卻將「懲罰角落」升級——將姐弟倆徹底囚禁於廚房廁所內，長達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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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懲罰角落：廁所囚籠設計圖**（圖片來源：法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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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伊莎與弟弟被囚禁十個月的廁所現場**（圖片來源：法院文件）

2017年8月10日晚，繼母在廁所發現姐弟倆沉睡，因艾伊莎不願起身，父親沖入暴打其臉20餘次。次日凌晨3點，繼母再次投訴，父親再度沖入廁所，拳打腳踢、猛踩臀部，直至女孩昏厥。

當日下午6點，繼母進入廁所如廁，發現艾伊莎已冰冷僵硬。她高呼丈夫，丈夫雖嘗試心肺復甦，卻已無力回天。

隨後，父親命令妻子：「你必須裝作受害者。」於是，他強暴她、毆打她，讓她能「合理」報警——謊稱自己遭丈夫家暴、強姦，申請保護令。

最終，姐弟倆被裝進嬰兒車送往醫院，艾伊莎被宣告死亡。繼母提交的報案記錄，字字皆是謊言。

量刑依據 

根據指控，繼母每項「共同虐待兒童」罪可判最多四年監禁或罰款4000新元；「向公職人員提供虛假信息」罪可判最多一年監禁或罰款5000新元。最終，法院以六年三個月的刑期，為這具被遺忘在廁所角落的小生命，敲響了遲來的正義之鐘。

艾伊莎的名字，從此被銘刻於社會記憶之中——她不是沉默的犧牲品，而是照亮黑暗的微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