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女花3萬假結婚  與「夫」雙雙吃牢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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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15
Source: 獅城新聞

![越女花3萬假結婚  與「夫」雙雙吃牢飯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2/17725752.avif?0)



被告吳進財。（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為逗留新加坡當美甲師，35歲越南女找中介申請工作準證，豈料對方收了4000元才說辦不到，反而問她是否考慮假結婚，結果她為達目的前後付了3萬元，如今和「丈夫」雙雙鋃鐺入獄。

《新明日報》報道，來自越南的女被告阮氏水錢（Nguyen Thi Thuy Tien，35歲），在「中介」的安排下，與獅城男被告吳進財（36歲）於2024年9月9日假結婚，並在今年8月5日雙雙被捕。

男女被告前日各承認兩項牴觸移民法令的罪狀，各被判坐牢6個月8周。男被告也被判罰款1萬元。

調查揭露，去年7月，女被告想到獅城工作，在同鄉的介紹下，聯繫上一名「中介」，並付了4000元請他幫忙申請當美甲師的工作準證。

該「中介」就是涉及多起假結婚案中的中間人黃志宏，他至今仍在潛逃中。

案情揭露，黃志宏拿了錢的數日後，稱沒能幫女被告申請到工作準證，建議她與新加坡人假結婚，就能拿到三年的長期准證。

雖然前後得付至少3萬元給黃志宏和「丈夫」，但她仍接受了黃志宏的建議。

與此同時，男被告不時會收到黃志宏發來的簡訊，建議他假結婚賺「快錢」。他起初不缺錢，因此都不回復，但後來欠下約1萬元的債務後，就心動了。

於是，他在黃志宏的安排下，於去年8月12日到越南找女被告，並買婚戒以及拍下「情侶照」，再一起飛往新加坡。

兩人去年9月9日註冊結婚後，黃志宏還提醒女被告，要把一些衣服鞋子放在男被告家，製造兩人婚後同住的假象。

女被告求情時，為自己的行為道歉，懇求法官從輕發落，好能早日回國。男被告則表示無話可說。（人名音譯）

## 製造同住假象 成功申請到長期准證



謊稱兩人同住，獅城男成功為「越南妻」申請到三年的長期准證。

根據案情，兩人註冊後，女被告給男被告3000元現金，之後也一連三個月，每月轉帳他1000元。

婚後，男被告履行承諾，為女被告申請短期以及長期准證。男被告做了虛假申報，稱自己沒有從兩人的婚姻中賺取任何的錢財或利益，謊稱不是為了幫女被告申請到長期准證才結婚，也謊稱兩人同住在他位於金吉道的組屋單位。

女被告在吳進財的幫助下，三次成功申請到短期准證，以及一次成功申請到長達三年的長期准證。

成功申請到長期准證後，女被告付了6000元給男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