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緝犯拒捕 襲警腹中槍落網 監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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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5-01
Source: 獅城新聞

![通緝犯拒捕 襲警腹中槍落網 監3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3/17435832.avif?0)





警方在馬里士他路進行突擊行動。（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被通緝期間到朋友家避難，見警員上門突擊，男子拒捕還襲警，結果腹部中槍落網。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現年40歲的普拉卡什（Prakash S/O Mathivanan），他面對兩項襲警的控狀，指他於2020年11月5日凌晨1時20分左右，在馬里士他路的一座公寓蓄意傷害一名蔡姓警曹長，以及一名鄭姓警長。

根據新加坡國家法院判詞，被告於2020年8月左右因涉毒被通緝。同年11月，被告找了朋友尼克爾，說他和女友要搬去他的公寓單位（即事發地點）住。當時，法庭已對被告發出拘捕令。

同年11月5日，5名警員在突擊事發單位，被告與尼克爾在過程中襲警，其中一名警員在單位內開槍擊中被告腹部。被告受的是皮外傷，送院後無大礙。

被告被控上法庭後不認罪，案件進行審訊。

辯稱以為警員是黑社會 

控方的立場是，兩名受害警員先突擊單位，隨後另有3名警員支援。蔡警曹長和鄭警長一進屋就表明警察身份，兩人供證時也說，他們都有出示警察證件。

控方指被告先攻擊蔡警曹長，對方倒地後尼克爾也上前襲擊，鄭警長於是掏出手槍令兩人住手，否則開槍。被告這時轉而攻擊鄭警長，兩人經過一番掙扎後，鄭警長開槍擊中被告腹部。

另外3名警員之後也到單位支援。

被告在抗辯時則稱，兩名警員上門時沒表明身份，他以為兩人是馬來西亞的黑社會黨員，攻擊他們是以為他們要傷害尼克爾。被告也稱，若是知道兩人是警員，一定會合作。

法官認為這個說法不可信。他指出，被告庭上承認知道自己遭警方通緝，因此也知道警方一定會在找他。法官認為，被告與朋友是看到只有兩名警員在場，有逃脫的機會才攻擊他們。

法官最後判被告罪成，坐牢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