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執照仍執業 前律師騙近4萬新元判監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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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6-01
Source: 獅城新聞

![無執照仍執業 前律師騙近4萬新元判監半年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64/17648102.avif?0)





現年55歲的被告謝睿音面對兩項欺詐和兩項牴觸律師專業法令的控狀，被判入獄六個月。（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一名破產、沒有律師執業執照的前女律師欺騙兩名顧客，謊稱有資格為客戶處理兒子的監護權與離婚等問題，代他們處理法律事務，還收取近4萬元律師費。

《聯合早報》報道，這名無牌律師是現年55歲的謝睿音（譯音），她早前在新加坡國家法院面對兩項欺詐和兩項牴觸律師專業法令的控狀，她承認其中兩項，法官將另兩項控狀一併考慮後，判她入獄六個月。

為保護顧客的孩子，法官諭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

## 因破產令而成了無執照律師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自1999年起便在新加坡擔任律師。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她因被頒布破產令而成了沒有執業執照的律師。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6年12月與受害人在律師所會面，就受害人與前夫對兒子的監護權問題進行交談。

2017年8月，受害人與前夫發生糾紛後再次聯繫被告，並表達正式聘請被告為代表律師的意願。被告沒有執業執照，但她刻意隱瞞事實，接下受害人的委託。

隔天，被告與受害人會面，收了2000元律師費。

10月至11月期間，被告向受害人提供法律意見，協助她申請法院處理兒子的照顧與監護權事宜，起草宣誓書，並審核了相關的申請傳票。

## 無權代理案件 在文件中列出其他律師名字



在被告的建議下，受害人向家事法院提交兒子監護權的申請。被告在文件中列出其他律師名字，因知道自己無權代理案件，她刻意隱去自己的姓名。

2017年12月，受害人要求被告陪同出席調解會，被告才首次透露她是破產者，無法出席。不久後，被告又告訴受害人破產事宜已「解決」，刻意誤導受害人以為她能重獲執業執照。

2018年，被告繼續向受害人提供法律建議與案件更新，多次誤導受害人以為她持有有效執業執照，被告前前後後向受害人收取約1萬3685元律師費。

第二名受害人是被告多年的好友。

## 無牌前律師接離婚案 向多年好友隱瞞身份行騙



大約在2018年2月，友人向被告尋求協助辦理離婚和申請個人保護令，並正式委託她為代表律師，但被告卻隱瞞了自己沒有執業執照的事實。

被告過後向友人報價2萬元律師費，還聲稱是「友情價」，要求支付3000元訂金。

之後近一年半的時間裡，被告繼續為友人處理多項法律工作，而且從未告知自己沒有執業執照。

據早前報道，被告之前也因代一名婦女處理孩子撫養權事宜，還向對方與其母親借了6萬元，結果因行為不當在2022年8月被三司除名。

被告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求情時，提及她當年喪失執業資格的始末。律師表示，被告曾在2015年在家事法院為擔任一名母親的代表律師，後者的兒子在同年遭父親殺害。

被告對此感到自責，情緒大受影響，醫生指她患有重度抑鬱症，並可能出現創傷後應激障礙的相關症狀。

被告在申請撤銷破產令時也曾稱，接二連三的打擊，導致她在處理個人事務時變得鬆懈與疏忽。

法官下判時強調，被告身為律師理，應恪守專業操守，以維持新加坡法律服務的最高標準。法官最終判她入獄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