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傭這樣擺攤  民眾：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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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1-2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外傭周日在烏節路地鐵站、巴士站擺賣食物，3小時賣5大袋約50盒小吃，做法惹議。

讀者通報，指每逢周末，烏節路幸運商業中心附近常有外籍女子銷售自製的食物，甚至有人直接將餐盒擺在巴士站的座位上「擺攤」，供人挑選。

《新明日報》記者前日（19日）上午約11時走訪，發現烏節地鐵站進出口處，以及附近一個巴士站，共有6名女子在場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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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將食品放在巴士站座位上售賣。（受訪者提供）

其中2人坐在地鐵站口手扶電梯旁，腳邊放著三四個裝著一盒盒自製食品的袋子，每過10分鐘就會有顧客掏錢購買。

一旁的巴士站人潮湧涌，至少4名女子正在「擺攤」。她們將十多個裝著食品的大小袋子放在巴士站旁的矮牆上，自己則站在一旁聊天，或與顧客洽談。

其中一名賣家告訴記者，她們都是菲律賓女傭，閒時在家製作家鄉傳統食物，為多賺些錢才拿出來售賣，所賣食品包括米粉、米糕等小吃，用塑料盒包裝，一盒5元。

另一名女子則透露，她們除了現場售賣，也接受熟客訂購，供應到聚會場所。

記者現場發現，賣家們還會用紙筆記錄訂單，生意極好，巴士站「攤位」約50盒食物3小時內就售罄。

幾名女子一度將食品擺在巴士站的座位上供顧客挑選，等待巴士的乘客無位可坐。

根據新加坡環境公共衛生法令，沒有食品局執照而在公共場所兜售食品屬違法。非法兜售食品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如再犯，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或坐牢3個月，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