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重拳打擊偷稅漏稅與商業欺詐：騙公司571萬過奢侈生活，被判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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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4-23
Source: 獅城新聞

近年來，新加坡憑藉其廉潔高效的形象和嚴格的法治體系，持續在全球清廉指數中位居前列。

然而，即便在這樣的法治環境下，仍有少數人鋌而走險，通過偷稅漏稅、商業欺詐等手段牟取非法利益。

2025年，三起案件接連曝光——從騙取消費稅到挪用公司巨款，再到炫耀式逃稅，這些案例不僅揭示了新加坡對違法行為的「鐵腕」態度，更為所有納稅人敲響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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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典型案例解析**

**重罰背後的法治邏輯**

**1、騙稅38萬新元，罰金飆升至116萬**

中國籍女董事賈女士（36歲），為維持公司運營，虛構交易記錄，謊稱其公司應獲5.3萬新元消費稅退稅，實際需補繳5485新元。

被告就公司從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的會計期提交虛假資料，謊稱稅務局須退約5萬3668元的稅款給公司。事實上，應該是公司得支付稅務局約5485元消費稅。

最終，她被判監禁21個月並繳納近116萬新元罰金，相當於騙稅額的20倍。

此案凸顯新加坡《消費稅法令》的嚴苛性——罰金可高達逃稅額的40倍，且刑事責任與民事追償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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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2、挪用571萬新元奢侈消費，判刑近10年**

加密貨幣公司前員工何女士（32歲）利用職務之便，盜取公司571萬新元購買頂樓公寓、豪車及奢侈品，被判監禁9年11個月，並因藐視法庭追加6周刑期。

控方指被告沒有絲毫悔意，在接受公司調查時，起初謊稱輸錯電子錢包地址，後來又試圖歸咎於「表哥」，而這個「表哥」根本不存在。

她透過多個電子錢包和銀行戶頭進行轉帳來掩蓋罪行，包括把錢匯給熟人、保險公司和購買奢侈品等。她在錄口供時三次向警方撒謊，甚至向高庭撒謊。控方因此向法官建議判她坐牢至少10年。

此案不僅涉及《貪污、販毒及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還因資產隱匿行為觸發更嚴厲處罰，顯示新加坡對商業欺詐的「零妥協」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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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3、炫耀式逃稅遭8倍重罰**

一名女子在歐洲購買2.53萬新元奢侈品後，通過綠色通道逃稅2300新元，並在社交媒體分享「避稅攻略」，結果被追繳稅款並處1.8萬新元罰款（逃稅額的8倍）。

被告去年5月與家人和男友到歐洲度假時，購買不少名牌包、錢包、鞋子和手錶，其間還收到男友在旅行時購買的一枚鑽戒。儘管被告知道這些在海外購買的物品超出消費稅減免限額，但她回國時未向關稅局申報，並通過樟宜機場入境大廳的綠色通道入境。

被告後來還在社交媒體上分享整個過程，包括逃稅的手法。

類似案件此前亦有發生，如2024年一名男子通過「99對1」房產交易避稅，最終面臨最高2年監禁及罰款。

新加坡關稅局明確表示，通過綠色通道即視為無申報，違規者可能面臨逃稅額20倍罰款及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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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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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框架與執法機制**

**為何新加坡「騙稅難」？**

**1、嚴密的稅收監管網絡**

新加坡稅務局（IRAS）通過大數據分析與定期審計，精準鎖定異常交易。

2022-2024年間，IRAS追回偷漏稅款超2.7億新元，並對75家企業提起訴訟。

例如，殯儀服務商Roland Tay因三年少報226萬新元收入，被追繳42.7萬稅款並面臨128萬罰金。

稅務局的「主動稽查+舉報獎勵」機制（舉報者最高可獲10萬新元獎勵）進一步織密監管網9。

**2、跨部門協同與高威懾刑罰**

除稅務局外，貪污調查局（CPIB）、關稅局等機構形成聯動。

例如，2025年2月，新加坡將30億新元洗錢案中沒收的28億資產轉入統合基金，並對10名外籍罪犯驅逐出境。

在法律層面，《防止貪污法令》規定，即便行賄30新元也可能面臨3周監禁；《刑事法典》第165條則要求公職人員不得接受任何利益，違者最高判2年監禁。

**3、文化與社會治理的深層支撐**

新加坡通過「高薪養廉」政策與廉潔教育，從源頭減少犯罪動機。

建國總理李光耀曾強調：「無法解釋的財富即屬貪污」。這種理念滲透至教育體系，學生從小接受法治教育，形成社會共識。

此外，新加坡高官涉貪同樣嚴懲，如前部長易華仁因受賄38萬新元被判12個月監禁，彰顯「法律面前無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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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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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納稅人警示**

**合規避險的三大原則**

**1、主動申報，杜絕僥倖心理**

新加坡對免稅額度有嚴格規定：

普通物品境外消費超500新元需繳9%消費稅，煙酒產品則無免稅優惠。

2024年一名男子因攜帶超限香煙逃稅87.3萬新元，不僅貨物被沒收，5人被捕且面臨最高6年監禁。

納稅人需謹記：無論是實體商品還是虛擬服務（如加密貨幣交易），均需如實申報。

**2、合法避稅與非法逃稅的界限**

新加坡允許通過稅務減免政策合理節稅，例如個人所得稅減免（Earned Income Relief）和自僱人士抵扣項目。

然而，類似「99對1」房產交易的「灰色操作」已被明確列為違法。

2024年一對母子因虛假轉讓1%產權避稅被起訴，面臨最高2年監禁。

**3、保留憑證，防範商業風險**

企業應建立合規的財務審計制度，避免現金交易導致的稅務漏洞。IRAS對無銷售記錄或現金流水異常的企業會重點稽查。

個人則需留存消費憑證，例如，2025年一名女子因無法提供海外購物證明，被追加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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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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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際協作與未來趨勢**

**法治品牌的全球效應**

新加坡積極參與國際反腐合作，通過信息共享打擊跨境犯罪。

例如，在30億洗錢案中，17名涉案人員放棄18.5億新元資產，其中15.4億為跨國金融資產。

這種高效的國際執法能力，不僅維護了本地金融安全，更鞏固了新加坡作為全球商業樞紐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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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法治利劍下新加坡的選擇：**

從38萬騙稅案到571萬商業欺詐，新加坡用重罰與監禁傳遞明確信號：

任何挑戰法治底線的行為都將付出遠超收益的代價。對於企業與個人而言，唯有恪守法律、善用合規政策，才能在新加坡的透明營商環境中立足長遠。

正如李光耀所言：「我們絕不成為一個富裕而腐敗的國家」。這句話，至今仍是新加坡法治精神的最佳詮釋。

註：參考資料來源於新加坡IRAS，SPF，聯合早報，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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