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加坡機場鬧事，縱火燒窗簾亂噴滅火器，澳洲男子被判坐牢2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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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4-23
Source: 獅城新聞

澳大利亞籍男子被馬來西亞拒絕入境，在樟宜機場等待遣返期間情緒失控，要求抽煙不果後接連鬧事，被判監2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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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概況** 

**被告**：哈桑，34歲，澳大利亞籍。

**時間線**：

**2024年12月10日**：哈桑被馬來西亞拒絕入境，遣返回新加坡。

**12月12日**：首次在樟宜機場候留室鬧事。

**12月18日**：在心理衛生學院再度情緒失控，造成設備嚴重損毀。

**罪行**：

惡作劇、惡意縱火、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等共13項控狀，承認其中5項。

**判決**：監禁21周。

🔥 **主要鬧事行為** 

**候留室行為**：

使用滅火器噴洒、破壞攝像頭、潑灑食物、辱罵官員。

點燃窗簾布，造成火災隱患，損失約1000元新幣。

**警局行為**：

在勿洛警局拘留室潑水、破壞地板，維修費約2035元。

**心理衛生學院行為**：

躲入天花板夾層，破壞內部結構與設備，損失達2608元。

最終在獲「可抽煙」承諾後才肯下來。

被大馬拒絕入境後返回新加坡樟宜機場等飛機返澳，34歲澳洲男子在客候機室吵著要外出抽煙，期間踢翻杯麵、拿滅火器亂噴，還點火燒毀窗簾以及辱罵輔警，最終被判坐牢21周。

被告是澳洲籍的考克瑪茲（34歲），他共面對包括惡作劇縱火、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等13項控狀，控方以其中5項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去年12月10日前，被告從澳洲墨爾本出發飛往蘭卡威，途經新加坡轉機。然而，他抵馬後被當局拒絕入境，隨後被遣至新加坡，被移民與關卡局安排到特別客候機室等候返回墨爾本。

12月12日凌晨12時26分許，候機室中一名男子情緒失控並要求吸煙，輔警聯繫移民與關卡局後將他帶出吸煙。大約一小時10分鐘後，被告也提出想抽煙，保安人員請他稍候，接著聯繫輔警向移民局報告。

大約10分鐘後，被告因遲遲未被獲准吸煙而感到不滿，覺得自己遭到不公平對待。他認為先前那名男子是因鬧事才獲准吸煙，於是決定仿效。

在接下來的20分鐘內，被告先是拿起滅火器噴洒，接著將水倒在地上、踢翻杯麵、向電眼丟濕紙巾，再將咖啡與水倒在櫃檯上。

移民局官員趕到後，被告再次要求要抽煙，官員答應讓他稍後抽一根煙，但被告依舊不願配合，繼續向天花板丟濕巾，還多次辱罵執法人員。

被告接著用長椅和桌子堆成障礙物，再搬來兩個滅火器。他將廁紙捲成香煙的形狀，並從鞋內取出事先藏好的打火機點燃，邊做「抽煙」狀邊大聲叫嚷。

被告還向安撫他的執法人員噴洒滅火器和丟水瓶，阻止他們靠近。他甚至扯下一塊窗簾布，用打火機點燃後扔在地上，燒毀的窗簾布造成約1000元損失。

## 拘留室亂潑水 醫院破壞電線 坐牢21周



被告被捕後，也大鬧警局與心理衛生學院。

被告被警方逮捕後被帶往勿洛警署。當天中午，由於不滿被禁止吸煙，朝拘留室內的排氣扇和監控器潑水。他隨後被轉送到軟墊室，他又用手摳壞地板，維修費約2035元。

被告最後被送往心理衛生學院進行精神評估。法庭文件並未說明被告是否患精神疾病。

12月18日上午10時許，一名職員報警稱被告情緒激動，試圖爬上病房天花板，行為暴力。 

警員抵達後，發現被告因要求吸煙被拒，竟打破天花板爬到夾層中，也破壞了夾層內的電線與電子設備，包括護士呼叫系統、監控器、火警系統與風扇，造成約2608元的損失費。在場人員同意被告吸煙後，他才肯從天花板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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